正如阎二哥所说,车子在穿过一个名叫白甲村的小山村之后,即便以出了名的能跋山涉水的大G,也在行了几里路后,便不得不停了下来。
前方的路……根本就没有路。乱石诡立、杂草丛生不说,更有众多的荆棘、藤蔓等密布而织,人兽难行。
“兄弟,只能到这儿了。车子就放在这里,放心,刚才那个村子里的人,都很不错,没人会搞破坏的。俺上次来,把车停到他们村口那儿两天一夜,丝毫未犯。”
“嗯,没问题!不过阎哥,这路……”
“哈哈,有俺在,恁跟上就行!”
在大G后座上,拽出自己超大的背包,阎二哥径自在包中拿出一把……砍柴刀。短柄木把,刃长三十公分,精钢炼制,在阳光下,刀口闪烁着片片寒光。
“嘿,兄弟,开路劈木,你那个不行,最合手的还得是砍柴刀,没有之一。”
“嗯嗯!”
丁简连连点头,一开始他还有些不信邪,好歹手中俗称“狗腿”的尼泊尔军马,堪称刀界传奇,“砍刀之王”,更是花费了他大劲,才在泰城的一家户外专营店买来的。
而阎立华手中的那把砍柴刀,就算是钢口较好,充其量也就不过几百上千块罢了。对户外用品,丁简谈不上精通,但也算是粗有涉猎。普通的砍柴刀,几十块便能网购到。
可事实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手持大几千块的狗腿刀,却在低矮而粗状的荆条上连连吃瘪,手砍的酸麻,也不过开辟出了几十米的道路。反观阎二哥,大有“一把砍柴刀,行遍全天下”的架势,每次挥臂之间,无论是韧性极佳的野藤,还是木质坚硬的荆条,皆一刀而断。
“哈哈……兄弟,你那把刀,锋利没问题,反曲也更符合力学,但咱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这砍柴刀,才是荒山野岭的不二法宝。”
好吧,看在他开路飞快的份上,就由得他得瑟。不过丁简暗下决心,也得弄把好柴刀。好在,两人在泰城的出发时间较早,一个多小时后,自灌木丛中劈砍而出后,时间也才不到九点。
“兄弟,怎么样?这地方漂亮吧!要不是有人带着,恁就算是开直乘机,还找不来。”
站在一条自山峰而下的白练激流旁,阎立华一脸的骄傲。当然,他的右手依然在微微发颤,可这一点不妨碍他强挺着向丁简展示着他鲁省好汉的硬气。
“牛!”
丁简心悦诚服的戳起了大拇指,不仅是为阎二哥的超强体力,也为这条山中涧溪绝美的惊叹:“真不愧是泰山,哪怕是这种无人涉足之地,也暗藏如此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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