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毫不掩饰地与烧烤店的老板分享自己的喜悦,他说刚刚他排队买羊肉串时,拍了老板家一张照片,转发量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竟然超过了五百万次。
烧烤店的老板以为又是个爱慕虚荣的网红,就没多在意。
可没多少会儿,烧烤店就被乌泱泱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烧烤店的老板细打听才知道,住在这里不远的群众看到路人发的微博,第一时间就赶到了他家烧烤店。
难道......自己错过了路人?
方才那人,其实是个摄影大师不成?
其他群众没有在烧烤店找到照片里拍摄的女孩,热哄哄闹了一阵儿,就各自散去了。
现场仅剩下一名女记者。
她提前为拍摄的路人付了款,又要了十斤小龙虾,这才在烧烤店老板的带领下,来到了路人的桌子前。
“你好余先生。”女记者掏出自己的名片,“我是京华社的黎野,关于你的半小时前拍的照片......”
路人咀嚼在嘴巴里的肉串瞬间就不香了。
华国在微博上转发超过500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他那条微博......
路人下意思低头瞄了一眼手机。
特喵的,都已经超过了一千万次,简直要他的老命了!
怪不得记者都能知道自己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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