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烈火,不是说不好,只是说和方牧接下来的行动有些不适合。
因为接下来方牧主要目的,是去猎杀战场生物。而不是和人厮杀。
和人厮杀,烈火自然是很好的选择。一枪击中,烈火焚身,不死也要重伤。相对破甲还要更好用。
但猎杀战场生物的话,烈火就有些不合适了。要不然,就是火焰原能不足以杀死战场生物。要不然,就容易破坏‘战场生物’的尸体……
而战场生物最珍贵的,就是尸体。被火一通烧……价值当然要大打折扣。
但很可惜,他懂得这个道理,其他人也懂得这个道理。
所以‘破甲’,不仅仅价格超高,数量还非常稀少……
一星战场上百万人,谁都想要得到‘破甲’,不仅仅只是枪斗士而已,毕竟近战进化者,一样可以配一把手枪,用手枪使用‘破甲’……之后和战场生物大战,一样事半功倍。
所以,竞争何其大?
这就是所谓的奇货可居。
他刚才已经找了好几个‘基因种’店,烈火是仅剩的几个枪斗术中算是能用的。
其他的还有‘毒牙’‘麻醉’‘疾风’之类的……也不是说没用,只是一则,黑铁阶的进化者,一般只能融合一枚基因种,他必须要作出选择。
二则……相较而言,烈火比它们更有用。
所以自然选择了‘烈火’。
……
……
回到自己租赁屋,方牧迫不及待要融合‘烈火’基因种。
融合的方法非常简单。
只见方牧咬着牙,用小刀,在自己掌中划了一个口子,然后就将基因种放在了上面。心念一动,顿时基因原能,涌现掌中。
基因种接触到鲜血,冒出阵阵红光,当基因原能涌入之后,只见这基因种渐渐融化,悄无声息,钻入了他的掌心。
前后不超过一分钟而已,烈火基因种已经消失不见,连同方牧掌心的伤口,也一同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方牧察觉到自己体内,多了一样东西。
有一大团基因原能,聚集在了一起。那东西说不出,道不明,就这般存在于他的体内,而且如臂挥使……
这是方牧第一次融合基因种,这种感觉,很奇妙。
但他早就看了不少关于融合基因种的贴子,早就知晓那东西是什么了……
那就是‘烈火’!
战斗的时候,将这一团基因原能送到子弹之中,就行了!
简单到令人发指!
你看,现在,方牧就算是掌握了枪斗术‘烈火’……运用起来得心应手。
但他……
凭什么传搜给别人?
这就是基因种。
方牧只能感慨……
那些财阀,贵族,为了封锁阶级,当真是把办法都想绝了!
感叹过后,方牧又忍不住有点小兴奋……
成为黑铁阶,又学会了一门枪斗术……他现在,已经算是货真价实的枪斗士了!
现在,他非常迫切的想要试一下这‘烈火’的威能!
“嗯,采购一些东西,然后就准备出发,猎杀一次青铜阶生物!”
他眼中露出期待,想了一下之后,他走到桌前,打开光脑,开始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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