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晗予穿着白衬衣,虽是商务的装扮,但一点也不刻板。凭心而论,这男人的气质和相貌确实是上乘,虽然比起那个臭小子,哪哪儿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放进人堆里,他一身清冷的气质,也让人刮目。
第一世见识短浅的金橙橙被郑晗予外表和高冷的气质所迷惑,尽管郑晗予对她并不热情,但她就是鬼迷心窍的对他痴心一片。
直到因为一个项目,郑家和沈容秋联手,把金氏变成了沈氏,而郑晗予也与沈容秋的女儿金曼舒结了婚,金橙橙才恍然一悔。
可惜已经晚了。
这时,看到被阳光笼罩,一身清贵的男子,金橙橙真是半分感觉都没有了。
她双手揣在兜里,有些吊儿郎当的慢腾腾的走过去。
郑晗予正对着她,抬眼就瞧见了,但看到金橙橙走路的姿势,本清寒的眸光,微微一遂。
他没见过这样走路的金橙橙。
有些不正,但好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像是万事不在乎,浑身上下流露出一股不屑世俗的自信。
金橙橙迎视他,眸光不冷,却平得让人有些绝望。
一丝儿感情都没有。
四周阳光灿烂,郑晗予却觉得身子冷了一下。
相继,潘玫也抬起了头,看到金橙橙,自然也惊讶了一下。
金橙橙长得是很美,但是因为母亲过早去世,父亲又生病入院,一家人在沈容秋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后,活得就有些小心翼翼,美虽美,但像是没有灵魂的空壳,一点自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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