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虾仁和猪肥膘肉剁成细茸,加上蛋清和调料,搅拌均匀后挤成虾丸煎成饼,围在盘子周围,再将切条的鸡肉和芹菜一起爆炒,盛在盘子中央,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清爽可口,咬在口中充满弹性,特别是虾饼,色泽金黄,令人食欲大增。
最后还有正宗的叫花鸡。
指叫花鸡在制作上要更为繁琐讲究。
选择一岁左右的母鸡,拔毛洗干净后,将鸡的内脏掏出,放入姜末,蒜瓣,大料,菌菇等。
再用新鲜的荷叶将整只鸡包裹住,外面厚厚的抹上一层泥巴,用武火将泥巴烤出裂纹后,转而用果木文火继续烧烤盏茶功夫,再将其全部埋在果木余灰中,用余温继续烘焙。
这样做成的叫花鸡,不仅无鸡肉的腥味,还多了荷叶的香气,肉质酥软,香而不腻,鸡腹内的菌菇因为吸足了鸡肉的油脂,口感更厚实滑嫩。
这可是大清江浙一带盐商奢侈的吃法。
等郑轩做完了几道菜。
此时屋内的人在已经流满了口水。
整个屋子都是这些菜的香味,泰泰早已经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还咽了几下口水。
郑明凯宁愿被老娘棍棒之下出孝子,也不愿离开时有原因的,如此美味,挨多几下也在值了。
要是在主家哪有这么好的食物,全都是大杂烩,就连菜色也不及外面的小贩小吃来的美味。
“哥快点!我饿了。”
“饿不会回去吃呀?”
“不要,我走我就是傻子。”郑明凯态度坚决。
“让他在这里吃吧,反正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泰泰也在一旁帮腔道。
“还是大嫂疼我,哥你就不够意思了,我们还是亲兄弟。”郑明凯傲娇的说道。
“那你还不滚过来帮忙?”郑轩没好气的说道。
随后边见到郑明凯兴奋的冲进居灶房,在捧菜的过程中不断偷吃,最后还被郑轩敲了两勺。
在古代,即便是结了婚的夫妻,也要与家长一起上桌吃饭。
但只从郑轩来到这世界上之后,就把这给打破的干净,毕竟郑轩自己可是一个大忙人,经常忘记饭点,可把老爹气得不成样子,不过也没法,能力不及儿子。
别人家以继承家业为荣,郑轩以创造家业为荣,而且还比老爹出色太多,成亲之后就另起炉灶,当然反对不少,不过郑轩还是力排众议,并不太困难。
“还好我机灵,去找福叔,不然就错过一顿了。”郑明凯擦了擦口水说道。
就连小西也忍不住咽口水,可这是别人门户,不得放肆,只好站在郑暄妍身后看着一道道菜被摆出来。
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回事,自己到底是进了贼窝,还是山寨,完全搞不明白如今的状况。
原以为会被起义军抓住,或是给“野人”当奴隶,可是时今反而更自由,可让人摸不着头脑,也不知所措。
便看着他们大吃大喝,特别是郑明凯吃的最为嚣张,一大块鸡腿一口塞进嘴里,连气都不带喘一下。
满嘴都还鸡油,完全不顾形象。
就大黄也分得几块鸡骨头,专心致志的吃饭,早就把女色抛之门外。
郑轩瞪了一眼正在奋战的郑明凯之后,他才有些不情不愿的拿着大碗,装上饭,弄了两个鸡翅,还有虾丸煎饼。
一手一个碗走了过来,将饭递给郑暄妍两人,有些刀子嘴豆腐心的说道:“别说我们老郑家欺负同姓人,饿着了你们,你们算是有口福了,我大哥下厨,你们京城的厨子吃屎也赶不上。”
这话说得,郑轩都有些想揍人的冲动。
郑暄妍也是红着脸,露出难堪之色接过香热的饭,而小西早已经不顾形象的大口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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