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莺莺赎身,你开个价吧。”
陈锋此话一出,大厅内顿时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陈锋。
莺莺身体颤抖了一下,两颗热泪怎么也控制不住,悄然滑落,一旁的荷花欣喜不已,用手紧紧地抓着莺莺的手。
春夏秋冬四大花魁脸色僵硬,尤其是冬梅,羡慕妒忌恨五味杂陈。
都是一个坑里面的姐妹,凭什么你就这么好命,就这么快被人拉出坑了?
红姐内心的感受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有喜有失。
陈锋如果真给莺莺赎身,那么日后莺歌楼也算是抱上了陈锋这个粗腿。
到目前为止,红姐一直对莺莺不错,各种投资培养琴棋书画,好吃的好穿的,一直把她当着莺歌楼的宝贝供养着。
莺莺对红姐也有一份感激之情,很多时候,客人出高价要买莺莺的第一夜,红姐都没有答应,甚至县令杨树才都被红姐阻止了。
没有红姐的这份袒护,莺莺早就不是现在这份光景,也不可能有今天陈锋给她赎身。
这份情,莺莺肯定是长存于心的。
陈锋的发达是指日可待,莺歌楼日后有陈锋的这个后盾,即便是杨县令走了,新来的县令也要给三分面子。
可是,莺莺这么一走,莺歌楼也就失去了最大的最靓的招牌,生意也许都要受到影响。
当然,对于经营这一块,红姐还是很有办法的,她最近已经私下联系了好几个青楼的头牌花魁,她们都有意加入莺歌楼。
红姐看着陈锋,略微犹豫了一下,笑道:
“陈公子,你可是真心的?我可把莺莺当着亲妹妹哟,咱也把话挑明了说,莺莺虽然身在青楼,但是身子却是干净的,她的第一次可是给了陈公子你的,”
红姐单刀直入,她要为自己争取最高的筹码,这个筹码不是金钱,而是拔高莺莺的身份,增加莺莺在陈锋心目中的地位。
有哪个男人会珍惜一个青楼的破鞋?莺莺可是完璧无瑕的。
陈锋也不废话,他当然知道红姐想要什么。
“红姐,除了给莺莺赎身,我还有一个小小要求,我说出来,你可以考虑一下,不一定非答应我。”
“哦,陈公子还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我想买一部分莺歌楼的股份,成为你的合伙人。”
“啊?!”
红姐张大嘴,惊讶地看着陈锋。
不仅红姐,满屋的人都惊讶不已。
陈锋居然要成为莺歌楼的合伙人?
这意味着什么?
当今能够说出文道真言的大才子只有两人,一人是大炎帝国翰林院大学士,君上非常信任并尊称为先生的朱照,
另外一人就是现在的陈锋。
此外,陈锋短短几天内,连写三首诗,每一首都带有诗词之光,这是何等的天才?
这样的人成了莺歌楼的合伙人,那莺歌楼的名声且不是要传遍大炎帝国?
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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