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个沈兆安的性情怎么样,之前说的那些话,在你看来可信吗?”陈胜问道。
“可能是假话吧。”玲珑想了想,不太确定的道。
“为什么?”
“四少爷从小就很聪明,心智早熟,城府比同龄人深的多,旁人很难猜到他的心思。长大以后,就更没人能看透他了。我是从一件小事上,觉得四少爷没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大度。”玲珑回忆了下,解释道:
“记得我们姐妹刚到沈家的时候,有一次遇到四少爷,他正拿着一只烧鸡在啃。我们姐妹年纪小,之前家里穷,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嘴很馋。看到烧鸡就挪不动步了,站在一边眼巴巴的咽口水。
四少爷那时年纪也不大,十来岁的孩子,吃了几口就饱了。然后就把烧鸡拆开,一块块的喂了狗,扔一块就看我们一眼,那眼神我一直都记得,好像是在说,你们还不如我养的一条狗。”
一只烧鸡能记这么久,你们姐妹也是够可以了,陈胜心中吐槽,同时想着以后是不是要对双胞胎好点,免得她们把自己也记到小本本上。
当然这只是一时的想法,很快就抛开了,他对身边的女人一直都很不错。而且玲珑把这些都说给他听,很明显是敞开了心扉,对他是不设防的。
“就这一件事,还有其他的吗?”陈胜问道,十来岁的熊孩子,还是地主家的小少爷,仅凭这件事说明不了什么。
“没有了,他是少爷,我们是外来的小丫头,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后来我们姐妹稍大一些,出落的也越来越漂亮,接触的机会才多了起来。那时候四少爷十四、五岁,心思已经很深了,只是见我们姐妹颜色好,被他预定成了未来的妾室。”玲珑摇摇头,一边回忆一边说道:
“后来他对我们倒是不错,我们为了在沈家生存,也一直刻意巴结讨好他,只是心里从没把他当作好人。”
玲珑对沈兆安的印象,还停留在少年时期,留学这么多年,变了多少,谁也说不准。
陈胜只见了一面,也摸不清楚此人秉性,索性不再纠结。
“不就是一只鸡嘛,他不给你吃,老爷给你。”陈胜抱起玲珑,朝房里走去。
...
半个月后,城门口。
四辆汽车在城外停下,从车上下来二十余人。
当一个身穿黑色紧身旗袍的漂亮女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当值的小队长吃了一惊,赶忙跑过来,躬身道:“小六夫人,您怎么从外面回来了,没见您出去啊,这些人是?”
“我不是...”女人刚要解释。
“不用和他多话。”身边一个面上带着病容和疲色的老者打断她,而后对小队长道:“去通知沙里飞,就说宫宝森来了,让他来客栈见我。”
说完便领头向城内走去,小队长话都不敢多说,更别提搜查了,再说了小六夫人带来的人,有什么好查的,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这一行人正是从东北赶来的宫宝森、宫二,以及宫宝森门下十余名门人弟子,还有老仆姜叔。
宫宝森等人几天前就到了上海,只是听霍东阁说了马三的事之后,宫老爷子直接就病倒了。
在上海养了几天,没什么大碍后,便立即让精武门安排车,送他们来了鹅城。
传人死了,而且死的很不光彩,宫老爷子伤心之余,对大女儿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孙子,越发看重,一刻也不想多等。
不过孙子的事也不好办,一旦这孩子姓宫,那孩子母亲的身份就是不打自招,加上小六的经历全国报纸都报道了,一旦身份揭开,那宫家的名声就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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