俨然小夫妻一样去超市买菜做饭,有时候还像老夫老妻一样去早市买海鲜,金欢喜学会了炖鱼,学会了做红烧肉。做好了饭菜,两人就依偎在沙发上,一起看美剧韩剧,间或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
沈梦昔走过一条两旁种满银杏树的小路,金黄色的小伞挂在树梢沙沙作响,只等秋风用力一吹,就落叶归根。
快到校门口,她忽然看到前方一个高大的身影,莫名的熟悉。
心脏又是一个悸动。
正是夏宇轩,他此刻右臂下夹着一个个子不高但身材苗条的女孩,不时亲昵地转头与她说着话。
沈梦昔只觉心脏咚咚地跳,不可控制。
她站住了脚,慢慢调息。
仅仅从背后看上去,那就是个很清爽帅气的小伙子,宽肩长腿,走起路来身体微晃,步伐却也稳健。
夏宇轩十分聪明,从不见他十分用功,但各项成绩都过得去。他的大手不仅能抓住篮球,还能拨动琴弦,自弹自唱。
他中学就是篮球好手,金欢喜常常去球场给他加油,在球场边拿着他的衣服和水壶,眼神灼灼。
金欢喜对他是迷恋的、更是依恋的,她将亲情友情的空缺,都填上了爱情,一点后路都没给自己留下。
夏宇轩最常对金欢喜说的话是:哎呀宝宝,你肉乎乎的怎么那么可爱!
金欢喜每次听了都满心欢喜,嘟着嘴巴给他捏脸。
在沈梦昔看来,这个男孩智商很高,也没太大坏心思,只是控制欲极强,他习惯了把控节奏,不但要自控,还要控制他人而已。
但当一个事物,或者一个人完全操控于指掌之中,大多人都会索然无味地放手,转而攻克其他难关。
他已熟知金欢喜的一切,再无探索和挑战的必要,一个喜欢对抗运动,喜欢控制,喜欢挑战的年轻男孩,绝对不可能一直留在平淡无奇甚至有些孤僻无聊的金欢喜身边。
一年多来,他们相处的大小事情,都是夏宇轩做决定,金欢喜喜欢给他做饭吃,但具体吃过水面条还是热汤面,吃蒸鱼还是炖鱼,都要问过夏宇轩。
可怜的姑娘,成长过程中,没有一个妥善的长辈引导她如何处事,如何与异性相处,如何面对人生的各种挫折,她如同蒙着双眼,赤脚走在荆棘之路。
沈梦昔已经控制好心跳,抬步朝着校门走去,门口的保安见到她,上下打量一番,沈梦昔笑着出示学生证,“你好!”
保安也笑着说:“你好。”
沈梦昔走进校门,耳尖地听到四十多岁的门岗保安和同伴说:“挺喜庆的小胖姑娘,跟我闺女差不多。”
同伴哈哈一笑,“拉倒吧,就你那小个头,上哪儿生这么高的闺女去!”
沈梦昔无声地微笑。
前面的夏宇轩似有所感地回头看了一眼,扫到了金欢喜,若无其事地转回头。
沈梦昔也神色未变,心里笑了一下,向左一拐,朝着设计学校的独立教学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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