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尔格林地离开后,达奇一帮人冒雨接着赶路,一路平安无事,下雨的天气就连路人都没有碰到一个,但就在快穿过谢迪贝莱区域的时候,好运气终于耗光,在前方道路旁边的树林里,明显可以看到浓烟冒出,有一帮人在那扎营。达奇几人下马向前侦查。
下雨的声音掩盖了达奇几人的脚步声,摸到营地附近,只听营地内这帮人说着话。
“在这个世纪末,似乎我们跟1865年那时候相比没变好多少。”听这话像是莱莫恩掠夺者。
“也许是的,也是不是。”另一个人接茬说着。
“我们还是过着自由自在的日子,我们还是可以说,我们不承认你们或服从你们的法律。当个活在真相中的异类,总好过活在谎言里的芸芸众生。”可以确定就是他们,一帮无视王法的恐怖分子。
“让我告诉你们些事吧。你们应该知道吧?我们这些老家伙大多都曾并肩作战过,在莱莫恩第三军团。”这个像是头领的家伙在讲述着从前的战争,这让正准备动手的达奇,按捺住接着往下听到。
“那是62年的夏天,我们当时在铜斑蛇领地藏了好几个星期,总之过的很艰苦,非常艰苦。食物发霉了,环境潮湿得让人难以接受,我们的物资都受潮了。不过我们明白,如果敌人想拿下圣丹尼斯,他们迟早要从拉那赫奇河借道,”
“果不其然...一天早上,我们被远处的响声惊醒,那是炮击的声音。紧接着炮弹像雨点似的砸向我们打来,那些改良火炮弹片造成的伤口,是世上最可怕的,你一辈子都见不到那种伤势。我被炸到半空中,跟房子一样的高度,接着我就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四围硝烟弥漫,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地狱的门口,烟雾消散后,我看到了一大帮该死的北军士兵,就在离我不到二十英尺的地方,而我没有步枪,没有手枪,什么武器都没有,所以我直接转过身,朝他们冲过去,他们举起手里的步枪,朝我开火,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因为他们的火药沾了太多的水汽。”
“于是我冲到他们跟前,赤手空拳得把他们一个个撂倒,等我回过神时,他们全都已经死了。然后,我离开了那个地方,心情就像子夜时一样平静。你知道,在你放弃自己之前,你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在我眼里,你们都还有一口气在,尽管你们都是一群死气沉沉的蠢货。就这点雨,看看你们,都打起精神来,听到了吗?”
“动手。”达奇一声令下,四人抬枪就射,毫无准备的莱莫恩掠夺者被全部射杀。
“多么动听的战争故事,可惜没有更多了。”达奇对着三人说道。
“是的,达奇,这看起来像是他们的前哨站,也就是说,出了这就基本不会遇到他们的人了。”
接着向东前行不到一个小时,跨过科马萨河,雨终于停了,这时已经可以看到圣丹尼斯了。
从地图上对比,大表哥中的圣丹尼斯地处类比现实美国新奥尔良的位置,是一座前往北美洲的门户城市,这座熙熙攘攘的城市也是多元文化的熔炉。商人、社会名流、水手、工人、乞讨者和小偷在此比邻而居。
“伙计们,我想我们要到了。先让我们找家酒吧收拾一下怎么样,看看你们的样子,这一路的风餐露宿,真是受够了。”
沿着道路往前走着,终于踏上石砖路,这是一条东西主干道,川流不息的人和马车在道路上走着,城中甚至还有有轨电车,左手边是城区,右手边则是铁路和港口。与记忆中的西部小镇相比完全是一座半工业时代的城市。
由于刚进入不熟悉城市,达奇几人顺着这条主街道一直走着,马厩、公园、火车站、港口、集市全都见到了,但就是没有看到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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