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吵闹,她喜一个人。
孙悟空未曾打死唐僧,需要多么大的定力。此刻的她,若是有孙悟空那样的道行,要将这六十六人尽数灭了。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她有罪孽,她必须坐在这六十六人包围的中心,让他们念经帮她赎罪。
她必须听着。
她的同学,许多都讨厌自己的母亲,因为多数母亲都爱念经。
她没有。
她的同学,许多都讨厌自己的老师,因为多数老师也喜欢念经。
她没有。
她自小都是学霸。
她唯独喜欢的,便是读书。不停的读书,一直读到博士后,一直读到三十岁。
后来,她不能再读书了,她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乐趣,于是她吞了整瓶安眠药。
她以为她这般优秀,母亲定能回来,但是没有。
父亲另娶,住在另一个城市。她守着别墅,守着她自己。
她被这六十六位老和尚生生念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躺在了这桃色蚕丝帐幔的床上。
春花坐在脚踏板上,在绣花,每拉一次丝线,小指头就翘起,很好看。
她除了读书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但是现在,她知道她也是有好奇心的人。有好奇心的人竟是这般好,会让生活很有趣。
她说:“我变了吗?”
春花听到声音,才发觉她已醒来,连忙起身放下针线,用手贴上她的额头,放心着道:“的确不烫,太医说,是小姐哭闹了那些年,筋疲力尽,身子太弱才昏倒。”
她素来不喜与人肢体接触,也从来不曾与人肢体接触。但是春花几次三番用手试探她的额头,她都没躲,这个比她大几岁的姑娘,眼里有温柔的光,那种温柔叫人不忍拒绝。
说完方才想起绿衣的问话,柔声道:“小姐晕倒后,我已禀报老夫人,小姐已经记不住之前的事了。老夫人说不记得就不记得吧,索性也无甚可记得的值得记得的。”
这话可真是凉薄。
春花眼里含泪:“奴婢也觉得,不记得也没什么。小姐遭了这一劫,反倒不日日哭闹了,倒是好事。奴辈这些年,最怕的就是小姐疯癫了。”
比起疯癫,的确记不得从前的事更好。
索性也没有可记得的值得记得的。
春花别过脸去,扬声道:“春雨去问问,小厨房给小姐熬的红参当归汤是否好了,趁热端过来。”
“是。”
伸出手去,扶着绿衣半坐起来,顺手将架子上搭着的丝绸披风披在她的肩上。
随后才在脚踏板上坐下来,用手扶着床沿,轻声道:“老夫人明日要去忠勇王府,祝贺王府二公子同相府定亲之喜。若小姐身子好,说不准会带着小姐一同去,小姐也可寻个机会瞧瞧那世子到底是何等模样。”
她对男人没有期待,对爱情没有期待,对谁都没有期待,瞧不瞧都不打紧。
“记得你说,老爷……父亲同大少爷一起去了前线,大少爷是谁?”
春花叹道:“原来不记得事竟是这般忘得干净,大少爷是小姐大哥,亲滴滴的大哥。”
“不是说我克兄弟姐妹吗?他怎会活着?”
“因为,他自小养在忠勇王府啊,与小姐几乎不谋面。”
侯府的嫡子,竟然一直养在别家,她能不好奇吗?是个人都要好奇。
春花叹道:“老爷同萧王爷是抵死的兄弟之情,萧王爷那时还不是王爷,只是将军,萧将军成亲比老爷早两年,但夫人一直不孕,据说膝下养一个义子便能成孕。大少爷出生后,便拜了萧将军为义子,带在膝下抚养。可不是神了,养到两岁,将军夫人果真有孕了,生下来世子。”
谁说迷信是迷信,并非全是。
这世上多得是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春花又叹了一声:“岂料,将军夫人在生世子的时候难产死了,同小姐你的情况一模一样。将军失了夫人,痛不欲生,念及世子孤苦,便还是将大少爷养在身边,让世子有个玩伴儿。再后来,钦天监的人说小姐你命硬,就索性让大少爷住在那边了。”
宋绿衣长舒一口气:“如此说来,大少爷……大哥同世子的关系定然比父亲同王爷的关系更好。”
春花抿唇笑道:“那是自然,他们二人自小一起读书习武,一起参军打仗,十几岁便立下了军功,世子封骁骑将军,大少爷封为虎贲将军。”
“世子几时病的?”
“足足两年了。天下神医请遍,无法医治。”
绿衣再次长舒一口气。
所谓冲喜,只怕果然是两家的情谊使然,倒不全是府里惧怕她这个丧门星。
春花看着她,似是欢喜,似是忧伤:“小姐果然与从前不一样了。”
灵魂不同的两个人,又怎能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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