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霞光像上等的丝绸一般挂在了天边,红日昏昏沉沉的打卡下班,散发出最后的热量。
流动的河水被晚霞染成了红色,哗哗的溅起朵朵水花。
河畔边野草横生,淡黄色的小花点缀这片绿色。
哥特式的建筑矗立在河边,宛如童话里的城堡。
少年就坐在河畔上,棕色的卷发垂下,将冰蓝如宝石的眼睛半遮半掩,五官如同古希腊的雕塑般精致完美。
他的指尖夹着一根手卷烟,轻轻的弹了弹,烟灰坠落在野草上。
少年的身后,站着一位佝偻的老人,拄着拐杖,苍老的面孔如刀削一般留下了道道皱纹。
“你找的那些人失败了。”老人说:“我没想到你居然找了几个普通人去杀她。”
“试探一下而已,没指望着他们能成事。”少年淡淡的说。
“你这么做只会打草惊蛇,如今洛朗医院的防守堪比白宫,再想杀她很难。”老人说:“而且,据我所知,她还向昂热求援了。”
“以伊丽莎白和昂热的关系,秘党那边大概会派过来几个扎手的家伙。”少年思索着:“让我猜猜是谁,学院里好玩儿的就那几个,加图索家的那个小鬼,狮心会里有个叫兰斯洛特的,还有一个楚子航,都还算不错。其实昂热亲自下台也不是不可能。”
“为什么不会是那颗最耀眼的新星?”老人说。
“如果真是他的话,那麻烦就大了。”少年挠了挠头:“你又把握对付他吗?”
“你太高估我了。”老人无奈的说:“如果再让我年轻五十岁或许还有一战之力,可现在我已经是个垂暮的老者了。”
“这谁知道呢,连昂热都没把握躲过你的子弹吧。”少年瞥了一眼老人,嘴角含笑:“对吗,汉高。”
老人看上去不动声色,实际上已经给出了答案。
没人能躲过他的子弹,毕竟,他是“快手汉高”!
一百多年前,他曾在混血种的世界叱咤风云,他的言灵“圣裁”让敌人没可能躲过他的子弹。
哪怕如今他已经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老人,依旧是欧洲最顶级的混血种之一。
他的腰间别着两把炼金转轮手枪,曾经的传奇“德州拂晓”。
0.5英寸马格努姆手枪弹,即使是普通弹头也可以一枪打翻大象或者河马。
但汉高的枪内填装的并非普通马格努姆手枪弹,弹头上镌刻着复杂的花纹,足矣击毙次代种级别的纯血龙类。
“如果是一头龙王,我还勉强可以交的上手,但他不一样,他曾在东京将白王斩落。”汉高说:“我能在他手上坚持多久,一分钟,两分钟,或许一息之间我就已经落败。”
“果然,秘党是我们当中最烦人的一个,他们总能找出一两个怪物来恶心我们。”少年不满的说:“就和弗罗斯特一样恶心人。”
“你这比喻真是……恰到好处。”汉高说:“我也觉得弗罗斯特是个没妈的野种。”
混血种的世界,没有人不讨厌那只蹦跶的恶犬。
“或许……我们可以尝试和他达成条件。”少年眼神一亮:“既然不想和他成为敌人,那就不与他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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