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多虑了,倭王今日境况,不过是末代周天子的翻版,名义上的共主,其实各地诸侯林立、纷争不断,自然谁也不会拿他当回事。而我大宋河清海晏、四方承平,官家又怎么沦落成如此不堪。王爷想的有些偏颇了”。
陆博思如何不知瑞王的意思,但他所言之事让陆博思如何去接?也许他与官家私下里还可对权力之争探讨一二,但瑞王嘛,说出来就是要表明立场、选边站队了。对于三权分治,陆博思丝毫没有抵触,相反他认为“三驾马车”各司其职而又能相互协作,这样的组合才是最稳妥的。
至于中间出现什么问题,这也属于正常,陆家存在的意义不就是关键时刻出手协调吗?可他却没意识到,他的这个想法比皇帝还要理想化,而且无形之中把自己置于高高在上,近似于“神”一般的地位,也正因如此最终才酿成大祸,而他也品尝到了自己亲手酿制的“苦酒”。
不过此时的瑞王同皇帝一样,也是颇为看重他的想法,只不过目的不同而已。听他一番言语也知陆博思终究还是与皇兄一样,将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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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改良、变革上,这样怎么能是做大事的样子?真的是夏虫不可语冰!眼见双方就话不投机,场面渐渐冷了下来。
幸好此时焦仲阳等人赶了过来,向瑞王通报征倭善后事宜的处理。之所以是“通报”而非汇报,是因为他与军方并无统属关系,自然也就谈不到汇报了。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瑞王点头才好办理,所以特意赶来大家一起商量定夺。最主要的是驻扎在倭国的军队数量以及分布,朝廷的意见是准备在九州驻扎一个团的兵力,分散在三个基地中。另外在京都常驻步兵、骑兵各一营的人马,即保护宋商同时也威慑各地的大名。至于他们彼此之间的“村战”嘛,请继续不必在意大宋,我们看看就好,兵器、装备仍可找大宋购买,而且还量多从优!
除了这些,焦仲阳等人还拟定出九条共二十一款的内容,要求幕府按条约逐条落实执行,其中最主要的是:所有港口只对大宋开放,外来船只无大宋的勘合一律不准停泊;两国贸易的税收由大宋派员统一管理;宋人在倭境内犯法,需交由大宋在倭驻军处理,倭人无权审问等等。
除此之外,倭国需聘请大宋官员,担任其国王以及幕府将军的顾问,名曰“御用挂”,顾问有权过问倭国的一切军政大事,首任“御用挂”就是焦仲阳的侄子,名叫焦安直。
另外焦仲阳还指定了堺港、博多、桑名这三处,由大宋使用,作为宋商货物往来的主要集散地。这三处地方的管辖权、行政权、税收司法等均由大宋派员管理,倭国一概不许过问。
条约成文便送到了倭王的王宫,倭王看都没看,一边啃着鸡腿就把字签了。反正他哪里都管不到,连“崽卖爷田”都谈不上。至于送到幕府将军足利义昭那里时,将军当场便失声大哭了起来,知道自己一旦签字,便形同亡.国之君无疑。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好像想多了,就算宋军不来,他不也是被信长给踢出了京都!现在还有什么可装的,于是大笔一挥也签下了名字,然后将笔一仍,就吩咐下人备车,直奔王宫找自己的国王蹭饭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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