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狼军入场把豹尸拉走,浑身是血的任思跟着唐二坐了聚才轩的马车回家,因为比赛完后来搭讪的人太多,坐在车里就省心了许多。
更衣沐浴之后唐二的兴奋劲才完全下去,对任思更显恭敬。但任思收获的能量却与自己心中想的差了太多。
洗澡时任思便想到了关键:自己虽然隐瞒了实力,但展现出来的力量依然比普通人强太多了,他们为什么不惧怕自己?没给自己提供“不好的能量”?
原来是自己没对他们造成威胁,所以不会对自己恐惧,不会生出“不好的能量”。就像人们都知道老虎厉害,能轻易杀死人类,但你会为此而怕它吗?
除非是面对面,你知道老虎很可能伤害到你,才会对它生出恐惧。所以,一只关在笼子里,或者远在天边的老虎没人会怕。
想通了此点,任思对自己以后该如何处世有了大概的思路。
当日下午,唐二把赢来的银票分出一半给任思:“任大哥,这是赢来的一半钱。本来应该全都给你的,但你定不会要,所以我也就不虚伪作假了,这一半你一定要收下。”
任思接过银票,从里面拿出两张,剩余地又递给唐二,笑着说道:“我身上有些备用的就行了,这些你先收着。”
“我曾经以为,钱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但是现在,当我也能轻易赚取的时候,才理解了以前一些有钱人说的话。”
说到这里,任思突然打住,止住感慨,不再往下说了。
唐二接过任思递过来的银票,他虽然知道任思身世神秘,说一直在十万大山生活肯定不实。但他肯定有不想说的理由,自己不会蠢到去刨根问底,只要任思还把他当朋友、兄弟,他就心满意足了。
花家,花富贵正悠闲地坐在大厅,边喝茶边听花豹讲着探听到的消息。
“老爷,这几日那任思呆在屋内足不出户,什么人都不见,只是让唐二给他找了一些书,整日就是在家看书。”
“看书?”花富贵似乎挺感兴趣地问道:“都看些什么书?”
“都是一些野史、趣闻杂谈、游记之类的,没什么正经书。”
“哦?”花富贵喝了口茶,然后靠在椅背上闭目,似是在回味茶香:“让你去黑狼军那买豹尸,买到了吗?”
花豹狠狠地说:“只给了后半段,前半段被黄管家直接取走了,说是想吃前胸肉。”
花豹盯着花富贵的表情,却见他仍是闭目半躺,面上没有丝毫波动。于是大着胆子继续说道:“我觉得没必要花那么大价钱买来看的,那任思定是凑巧捅到红斑豹的要害,使它伤重,流血而亡……”
说着说着,花豹觉得连自己都编不下去了。当时他也在场看了比赛,若说一刀捅死倒也不难,难的是被扑在身下竟然毫发无损,这就有点离谱了。
让他闭嘴的主要原因还是花富贵突然睁开的双眼,看得花豹心里发毛。花富贵依然用平淡的语气说道:“凑巧?要不你也去凑巧一个试试?”
花豹闻言立刻抽了自己一嘴巴,说道:“看我这张嘴。”
看到花富贵没有继续追究,花豹继续说道:“老爷,或许这任思真有点本事,可他身世成谜,无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无从查起啊。”
“也是时候见见他了,年轻人嘛,有点本事难免心高气傲。”花富贵盯着花豹说道:“这贺礼吗,我已经想好了,要从你身上出。”
“我?”花豹莫名其妙,然后马上想到了什么,哭丧着脸小心翼翼地问道:“老爷想让我怎么做?”
“丢些面子而已,又不是真金白银,有什么关系。”花富贵似是安慰又似说教地继续道:“有时候啊,面子一钱不值。但有的时候,亦能出到奇效。年轻人啊,十个有九个都是好面子的。”
花豹闻言不敢再言,却是满脸委屈,像极了一只被主人责骂的狗子。
“任大哥,花富贵派人来投下拜帖,说今晚戌时前来拜访。”唐二急匆匆地前来,拿着一份拜帖说道:“同来的还有花豹,以及他们富贵楼的头牌诗雨晴。”
“花富贵?花家老爷?”任思放下手中的《东海见闻录》,思索片刻道:“带着花豹跟一个头牌?你怎么看?”
“肯定不是来言和的,呵~说言和是自我贴金了,应该是他放下了暂时吞并我们的意思。”唐二自嘲了一下接着道:“昨天他约你赴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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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今日就立刻亲来,让我们不见也不行了。我觉着主要是来拉拢你的,但是以他花家的底蕴似乎不值得花富贵亲来啊,这……我真有点想不明白了。”
“你啊……”任思说道:“我在山中时,若有猛兽想抢地盘,必定先互相打量、试探。倘若哪一方自认实力不足,又没有必须守护的东西,比如幼崽,就会退出,以避免伤亡。若是双方都不畏惧,就说明实力相差不大,即便要斗,结果也是一败一伤。”
唐二想了片刻,忽然兴奋地说道:“我懂了,昨天他约你就是试探,你若接了就表明怕了他。而你拒绝了,反而让他心里没底了,所以立刻亲自过来查看。”
唐家宴客厅,酒菜已齐,花富贵正位居中,任思坐在他右手边,诗雨晴挨着花富贵左手,花豹其次,唐二则坐在任思下手陪客。
“花老爷大驾光临,真使蓬荜生辉,区区薄酒聊表敬意。”唐二作为主人,举杯相敬。花老爷其实并不老,也就四十出头,长得还颇为俊朗,颌下留着山羊胡,更显成熟男人的魅力。
“唐二公子客气了,唐二公子少年有为,来日定当大放异彩,前途不可限量啊。”花富贵笑容满面,举杯一饮而尽,似乎从没与唐家发生过不愉快。
“哪里哪里,角斗场上全仗任大哥神威,我是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呢。”唐二知道今天主角是谁,立刻把话题引到任思身上。
花富贵笑面迎向任思说道:“任公子英雄了得,我们都是有目共睹啊。这不,我们的诗雨晴诗小姐一听要见任公子,便吵着要来,出门前还刻意着装打扮一番呢。”
只见这诗雨晴芳华正茂,红唇黛眉,一举一动皆有万种风情,端的是风月老手,在富贵楼中可是迷倒了不少痴汉情种。
听了花富贵的话,她立刻嘴边含笑,用纤纤玉指拿起面前酒杯,双手举着敬到任思面前,如莺鹂般甜美的嗓音说道:“老爷取笑雨晴了,但雨晴可是打心里佩服像任公子这般的年少英雄呢,今日有缘得见,雨晴敬公子三杯。”
“诗小姐客气了。”任思与诗雨晴饮了三杯,却没再多话。一是因为他确实没多少这酒席上的经验。二是他不喜欢这种虚伪地客套奉承。三是他面对诗雨晴这种美女的确有些心慌,以前哪有什么美女对他这般客气地搭讪,所以他只能冷冰冰地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以掩饰心中的慌乱。
“原来是个青瓜蛋,真不知老爷为什么给他这么大排面。”诗雨晴这一眼便看穿了任思外表冰冷,实则内心对自己的怯意。于是掩嘴娇笑:“任公子真是好酒量,什么时候赏脸去富贵楼给雨晴捧捧场啊,你要是去了,我那些姐妹怕是要羡慕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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