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岑对这位雷庭长顿时敬佩之心更盛,要知道这样的法官一年不知道要办多少起案子,还能不怕麻烦,愿意以这样开放的心态来办案的,实在是令人不得不佩服。
大多数法官不愿意接受采访,尤其是开庭时拍摄,一方面是考虑到会加大工作量,更主要的,就是不想节外生枝惹麻烦。
“雷庭长可说得上真是虚怀若谷,那好,我先回去报一下选题,如果选题通过了我会和您联系,到时候您确定了开庭时间,请提前通知我。”路北岑又和雷庭长交换了联系方式,才跟着汪主任从民事庭出来了。
头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路北岑跟着汪主任,穿过了一个“水帘洞”才来到了执行庭。
在这里,路北岑又听到了一个令执行庭孙庭长都非常头痛的案件。
“这个被执行人,每次找她,她就说要跳楼,但是她母女二人本身情况又比较特殊,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还请了社区的工作人员协调,但是都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
孙庭长握着满是茶垢的大水杯摇着头,又继续道:“你们看看,能不能帮忙做做工作。”
路北岑来到《现场目击》栏目已经快两个月,也了解了一些情况,有时候法院不管是判决还是执行上,总有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判决或是执行,比如早先陈芳说的那个案子,是这种情况,那个案子即使法官顶着压力判决了,执行的时候只怕也一样十分困难。
“孙庭长,我能先了解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吗?”
“行啊,说起来比较复杂,我这里有判决书,你可以先看看,等你看完,有什么不明白的,再来问我。”孙庭长说完,便在办公桌上的一摞材料里翻找了一下,找了个判决书出来,递给路北岑。
路北岑也不客气,接过判决书就开始看了起来。
这是一起遗产纠纷,确切地说是一起房产纠纷。
被告人应女士和十五岁的女儿小熊居住在闹市区的一套房改房中,这套房改房是应女士和已经去世的丈夫熊先生在很多年前,共同筹措资金,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买下的他们单位的房改房。
因为是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尽管是应女士和熊先生出钱,却也只能用熊先生父母的名字办理房产证。
以前大家的个人财产意识都比较薄弱,加之熊先生和应女士共同出资购置了这套房产,在熊家是被大家都承认的实事,而且应女士本身没有读过多少书,就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后来先是老熊去世了,然后熊先生又因为身患重病去世了,留下应女士单独抚养女儿小熊。
两年前,已故熊先生的母亲和妹妹一纸诉状把应女士和小熊告上了法庭,原告方提出,如果应女士能拿出与市价相等的房款补偿给她们,这个房子就直接过户给她,如果不能,就应该搬出这处房产,由原告方拿出相应的钱款给她们。
路北岑粗略看了看,这个继承关系和原被告双方的房产比例,算起来还真是非常复杂。
按照房产证上房产是老熊夫妻共同所有,老熊去世以后,妻子王奶奶的二分之一房产先撇开,剩下的二分之一,按照继承法,由王奶奶、熊先生、熊女士三人共同继承,也就是每人能分得六分之一。
熊先生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份额,又由王奶奶、应女士和小熊三人共同继承,每人分得的份额是十八分之一,那么应女士和小熊两人在这套房子里所占的份额,就只有九分之一。
可尽管应女士和小熊只占了九分之一份额,但是这个房子一直都是他们在居住。看完判决书,路北岑暗地里还是有些同情这位应女士的,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和婆婆小姑的关系闹到这么僵,无论如何,不也还有个女儿存在,这也是熊家的血脉啊,孩子还没有长大成人,身为姑姑和奶奶,怎么也不好做得如此绝情吧?
路北岑想了想,还是先问了关于判决书上提及的内容:“孙局长,这个奶奶和姑姑都认同房子是应女士和熊先生共同出资购买的吗?”
孙局长点了点头:“认同哦,我还问过主审法官,说是当时这个被告为了买这房子,还跟女方的亲戚借了不少钱,都是这对夫妻后来慢慢还上的。但是我们法院判案,只按照法律事实来判啊,从法律事实来说,这房子就是那对老夫妻名下的房产,那个姑子说要不是有他们父母的积分,这对夫妻也没有购房资格,买不了这房子啊。”
“那他们之前没有签过什么协议吗?”路北岑想了想还是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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