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武母亲的年纪,符合受害人的特征,半个月不见人影,也符合被害的时间。
他放下手里的纸,看着沈文:“人呢?”
“平日出没在东市脚夫聚集的路边茶馆里,但自从两日前六扇门查这驿站的案子起,就已经不知去向了。”
脚夫,顾名思义,是做苦力活,靠着腿脚谋生的人。
京城里这样过活的人有很多,大多喜欢聚集在东西市街道中不起眼的巷子里,便宜的茶水铺子旁边。
等李锦找到这里的时候,一众脚夫正背靠在坊墙之下,面颊上写满生活的艰辛。
茶水铺子极其简陋,一个小二,两个开水壶,几个大碗,就算是一间铺子。
聚在这里的人,或是带着毛线袋,或是肩头有扁担。
都是脚夫。
众人瞧见李锦这衣服是绸缎,又见他身后还带着两个穿缁衣的人,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肯定是富庶得很。
其中有个身强力壮的,便提着他的扁担迎了上来,问道:“这位爷,是搬货么?拉车不?我便宜,找我呗!”
李锦不慌不忙,从胸口中拿出一两银子,塞进他手里:“打听个人。”
他边说,边睨了一眼坊墙下的众人,转身说道:“跟我来。”
路旁,收了一两银子,心花怒放的脚夫,激动得满脸堆着笑意:“您说小武呀,自从年后就变得特别奇怪,越来越怪。年前都还能跟我们聊到一起,打个弹珠猜个大小的,自打过了年,突然就变了,不怎么说话了。”
说到这,他咧嘴一笑,嘿嘿嘿地指着自己:“像我们这种脚夫,为了干活方便,都是穿窄袖的袍衫,颜色灰土灰土的最好,他就跟我们突然就不一样了,年后还穿起长袍子来了。”
“还换着穿,早上来的时候一身长袍的,来了以后换下来,包在包袱里挂在脖子上,太阳下山了,他再去换上。”
长袍,李锦思量了片刻,疑惑的问:“那他近来,是不是没有再换衣服了?”
脚夫抬着头,想了片刻:“……嗯,有十天半个月了,没见他来回换了。但是他这两天没出活了,这内情我也不知道。”
李锦看着脚夫的面颊,沉默了许久。
这个男人面颊上满是深邃的皱纹,长期风吹日晒,让他看起来有着不同寻常的老态。
不是老成,是老态。
消瘦骨感,却肌肉紧实,腰背佝偻,指关节上都是凸起的老茧。
“你平日是做什么的?拉货么?”
“对,我在这拉货,口碑生意,做了十多年了,也做出借车的生意,这前后几条街,就我一个有板车的。”他边说边咧嘴笑,指了指一旁的简易板车,“几位爷可能不觉得,但是这车,还真挺少的,做我们这行的,没几个人愿意下这种血本。”
仿佛猜到了李锦在想什么,在他身后站了许久的金舒,已经系好的绑手,冲着那板车走了过去。
李锦也不回头,继续问:“先前,夏小武有没有找你借过这辆车?”
脚夫虽然不解,但挠了挠自己的鬓角,点了下头:“半个多月前吧,来借过一次,是个雨夜。”
“他这人其实还不错的,借了我的车,送回来的时候还专门给我洗干净了。”
听到这,李锦双手抱胸,转过头,瞧着蹲在地上,认真看车的金舒背影。
看着她走到车轮一旁,从里侧卷在轮轴上的缝隙里,捏出一根夹杂着头发的线。
草黄色,一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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