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时光永远是飞快的,当闹铃声响起的时候,罗素这才从电脑前抬起了头,双眼缓缓的闭上,沉静了好一会儿。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想到,一个人一夜之间能学多少东西,能有多强悍。
罗素手指轻轻隔空一点,远处的闹铃瞬间停顿,双臂一伸,各种衣物自动穿上了他的身上。
诡器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用来打打杀杀呢?
他径直来到车库,开上车朝着自己跟师兄陈亦约定的老地方而去,一个小酒馆。
一路上顺畅无堵,虽然现在已经人口众多,可基础设施已经到达了顶点,城市规划极其的完美,堵车早就退出了时代。
而令人诧异的是,反重力虽然被研制出来了,却没有进入千家万户,或许有什么忌讳。
罗素也不明白,虽然他是作者,但他对现实世界并没有写太多,防止至高神河蟹之神一巴掌拍下来,他着重描写的是异世界。
后期主角进入星际时代,地球被定义为刚刚接触宇宙的智慧型低级文明。
至于低级到什么程度?
罗素也不知道,他只能小心翼翼的隐藏着自己,因为人类总喜欢把科技点点到武器上。
虽然对付不了诡,但是对付人,那可是轻而易举的。
尤其是他现在只掌握了一枚诡器,但时间有限,距离有限,操控能力有限,很容易就会出问题。
就在这时,罗素的手机忽然亮了一下,他一低头,发现自己的v信来了一条提示,不是别人,正是林幼楚的。
“我答应了”
经过一夜的艰难的抉择,林幼楚最终选择向这个外星人渣妥协,牺牲自我,用来拯救整个世界,这不是每个主角该做的吗?
罗素仅是瞥了一眼,便不去理会,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这还要感谢现在发达的娱乐业,无时不刻的不在洗脑,刻画着强大的英雄主义。
尤其是对这种年轻人而言,刚刚步入社会,还没有见识过集体的力量,还没有见过现实,活在自己世界的年轻人。
热血,冲动,有干劲,而且容易被大饼忽悠。
给你一个拯救世界的机会,让你去当救世主,你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一连串的强烈的色彩光环套下,没有几个年轻人能顶得住的。
他现在只是在想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准备的抓诡小队,虽然队员都是他一个个去招募,可人心永远是复杂的。
对于未知的会恐惧,对于已知的会贪婪,无论是主角林炎的双穿门,还是自己以后给他们的装备,拥有神秘力量的诡器,都会诱导他们走上另一条路。
背叛!
罗素永远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强大的个人风格,他永远也不认为自己会对所有人推心置腹,对所有人保持公平。
这是极难的,因为人心永远是贪婪,永远的不满足,这是人类进化的动力,也是阻力。
无论出于怎么样的原因,罗素都不允许有人背叛,他静静的用手指敲了敲方向盘,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自己必须要打造一款思维武器,给他的小队打上思想钢印,从内心忠诚于他。
而这样一款思维武器,要想造出来,只能寄托于二号金手指使用的超频状态。
进入超频状态的代价,则是一件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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