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简陋,但已经是龙门客栈最好的客房。
“吱哑。”
房门打开。
店小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
“秦公子,老板娘给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换上吧。”店小二将衣服递给秦至庸,“你这身打扮,真够怪异的。根本就不像是个中原人。若是被千总大人见到,肯定会把你当做奸细抓起来,将你刺配充军。”
秦公子?
中原人?
千总大人?
刺配充军?
都是古代的用语。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过衣服,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说道:“我听老板娘和千总大人说过,好像是万历年间。具体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惊呼道:“万历年,明朝!”
秦至庸学的就是历史专业,他对明朝的历史,知之甚详。
店小二说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细皮嫩肉,肯定没有干过粗活,应该是读书人吧?”
秦至庸点了点头。自己好歹是大学毕业,当然是读书人。
换衣服的时候,秦至庸发现儒衫上有几大块暗灰色的印记。
店小二满不在乎地说道:“哦。那是血迹,洗不干净。之前客栈里来了一个书生。嘿嘿,那家伙是个穷酸,满嘴之乎者也,仁义道德,但却是个伪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拨,他就色心大起,原形毕露。老板娘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让刁不遇给剁成了肉馅。”
秦至庸见过一眼金镶玉,知道她是个大美女。被那样的美女撩拨,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不过,说到杀人,秦至庸还是有些不信。
人命关天,岂能随意杀之?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本事不错,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穷酸书生的四书五经都还在桌子上。”店小二笑着说道,“秦公子肯定没有经历过大场面。以后你会见识到。希望不要吓着你。换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饭。我就先告辞了。”
………………
秦至庸换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没有客人,只有金镶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饭。
金镶玉抬头看了秦至庸一眼,点头道:“嗯。换了衣服,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不错,不错,一表人才。只可惜头发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众。只是他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白,脸上没有刀疤和风霜之色,显得年轻了些。
他在金镶玉和掌柜们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岁出头。但其实秦至庸已经快二十七岁。
金镶玉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对唐霞用情至深,现在不可能对其他女人有兴趣。他看向金镶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净,没有一丝邪淫。
“再次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说道。
金镶玉说道:“坐下吃早饭吧。”
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这样的饮食,在二十一世纪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显得非常珍贵。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馒头。
早饭还没有吃完。
三个带着长刀的壮汉走进了客栈。
金镶玉放下碗筷,站起身来,笑得花枝招展:“哎哟。三位客观,随便坐。请问你们想要吃点什么?我们店里有刚出锅的大肉包子。”
三个汉子见到金镶玉,都是眼睛一亮。目光中充满了邪淫和**。金镶玉这样的美女可不多见,更别说还是在大漠之中。
大漠黄沙,加上美女,想一想都令人激动。
为首的汉子冷哼一声:“好酒好肉,都给老子端上来。还有,你这小娘子模样倒是俊俏,过来陪大爷我喝酒。”
大早上的就吃肉喝酒,说话还如此霸道,想要老板娘陪酒。秦至庸有些紧张和畏惧,这三人绝非善类。
金镶玉走到三个汉子身边,笑着说道:“有,有,有。你们要的酒肉,都有。小二,快点给三位客官上酒肉。想要我陪酒……不是不可以,只要有银子。你们想怎么样都行。”
店小二去厨房,给三位拿酒肉去了。
为首的汉子一把将金镶玉搂在怀里,霸道地说道:“银子,老子没有。不过,老子有刀子。你这小娘子今天一定要把老子给伺候舒服了。否则,老子不介意让我的刀见见血。”
另外两个汉子顿时哈哈大笑。
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强盗,做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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