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哥谭,无数摩天大楼林立,霓虹闪烁,权势、钱财下的灯红酒绿,魅惑人心,令人醉生梦死。
高楼之下,黑暗的小巷里,罪恶滋生,垃圾桶内,鼠蝇乱窜,旁边的旧报纸上,躺着衣衫褴褛的乞丐与流浪汉。
枪声、尸体、尖叫、大笑、血污、臭水沟……
这就是哥谭!
一座香水与工业废气杂糅,光明与黑暗并存,光鲜外表下隐藏着丑陋与邪恶的城市。
疯狂是这里的主旋律,罪恶是这里的调味剂,混乱则是这里的安魂曲。
一家银行外,亮如白昼,警戒线拉起,警探们维持着秩序。
无数记者手持相机,不断拍照,哥谭市民,如同好奇宝宝,叫嚷着,围观着。
银行钱库里,詹姆斯·戈登气的咒骂起来,捡起地上的钱看了看,又狠狠地摔在地上。
被耍了!有内鬼!
戈登握了握拳头,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马上就要抓住对方了,马上就要把他们的赃款,全部缴获。
可是对方,好像提前得知一般,全部转移走了。
戈登扑了个空,留在钱库里面的,只有那些有标记的钱。
这次行动有内鬼,有人泄密。
是谁哪?戈登头疼了起来,他思考着此次行动的人员。
太多了,说不定,内鬼还不止一个。
顿时,戈登有种无力感,仿佛身边,根本无人可以信任。
这就是哥谭的游戏规则,黑暗之中,有太多的同行者,戈登茫然四顾,却不知道谁是自己的伙伴。
街道上,吴间独自一人走着,收起鬼脸面具的他,露出真容,这里基本没人认识他。
他没有身份,也没有什么证明,好在,这座城市也不是很需要。
“嘿,是你。”一道声音响起。
黑色高跟皮鞋、黑色丝袜、高挑长腿、职业ol女装、白色衬衫、黑框眼镜、金色长发、精致脸庞。
不得不说,银行挑选工作人员还是有些水平的,比如眼前这位,很美。
“我叫艾丽,上次在银行,你救过我。”女人说道,伸出了手。
吴间已经认出了她,当时劫匪抢劫银行时候,那个女职员。
“吴间。”吴间握住了她的手,很软。
“谢谢你,当时实在是太恐怖了,我人都吓傻了,要不是你拉我一把,我可能已经被枪打中,等我反应过来时候,你已经不见了。”
艾丽想起当时的情形,都有些害怕。
当时银行的职员都抱着头,躲了起来,根本不敢去看劫匪他们,只是祈求着劫匪赶快离开。
等到警探来的时候,只有地上有几具尸体,艾丽还去找过,没发现吴间。
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看着吴间的脸庞,艾丽捋了下发丝,“去喝一杯吗?”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艾丽的家,在一处高档小区里,房间很大,空气中有股淡淡香味儿,很是好闻。
地上春泥残花。
狂风暴雨之下,大海上的小船,马上就要支离破碎。
喜悦、兴奋、恐惧、疯狂、刺激、痛苦……
汗毛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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