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利逃到餐厅的主厅。玻璃门和遮阳门帘都已打烊锁上。他给枪上双弹匣。拉姆斯冲锋枪强大的速射火力压制了追来的阿福。雷利趁机逃到门口。这时,只见一个急促的灯光扫过遮光帘。雷利回头,一个飞速疾驶的车尾突然飘逸着横扫进屋子,把玻璃门像水花一样排排击扫粉碎。
“草!.....”躲避不及雷利联通餐桌一起,被甩尾飘逸而来的厚实警车扫飞出去!
野马引擎停止了咆哮。
“你被捕了,人渣!”丁一拖着头晕眼花的雷利,丢在车轮边。他抓起胖子雷利的左手,顺势把它铐在车底的拖车钩上。
“你真特么会乱来,但是我喜欢!”阿福栓上保险栓,收起卡宾枪。“大狗,已抓到大鱼,可以收网;大狗.....”丁一正欲呼叫行动组,一个深色西装,带墨镜的男人却唐突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大概是从厕所跑出来的,迷了路的人。
三人面面相觑。
“别动,别动.....”丁一指着他,哄骗着这只未知的危险野兽。
“不许动!”阿福再次举起枪口。让丁一和阿福一致紧张起来的,是这个男人手中的箱子,一个银色的金属手提保险箱。他用手铐系着箱子,另一头锁在自己的手腕上,衣袖遮盖着手臂上的黑色纹身。这样的携带方式可以确保任何时候,除了把手剁下来,没别的办法从他手中抢走箱子。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总之对他而言,一定是极其重要的东西。在此时此地,出现这样装备的男子,顿时勾起了特勤组员的神经突触和肾上腺素。
男人突然夺门而逃,蹿入红墙屋巷子。
“追!”两人跃过满地的碎玻璃和门框障碍。红墙屋巷是挑鱼贯直道。杂乱的搭棚建筑凹凸无章,伸展到路面。“站住!不然开枪了!”阿福追至咖啡雨棚下时,举起步枪。他是特勤组最出色的枪手,外号“枪械士兵”,最自信射击小腿,手臂这些难以瞄准的非致命性小目标身体部分。带着箱子的神秘男人没有半点要停下来的意思,阿福扣下扳机,却没有熟悉的枪锤撞击,只是卡啦一声。
卡壳!....阿福居然也惊出一手冷汗,战术手套都打滑了。
丁一见状,立刻接力举起手枪。这情景之下他并非很有把握:从窨井盖里冒起的水雾,在夜晚的路灯灯光下飘忽一定,很影响视线。男人还在拼命往前逃跑,他似乎知道自信地已经知道步枪会卡壳。跃过道路锥筒时,他绊倒了路边一根建筑用钢筋。
丁一握紧勃朗宁冰冷的枪柄,扣下燧发扳扣,子弹沿着线膛自旋飞出枪膛,追击着男人的背影而去。却正好击中他身后慢慢加速倒下的圆柱钢筋。
高能撞击,火花,跳弹。
“啊!!!”阿福痛叫一声,护着中弹的膝盖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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