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刀直入地讲,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对占星铺老板大卫来说就是这样。
大卫今年三十三岁,是椿风镇上数一数二的占卜师,独自一人生活,早上七点起床,晚上七点收摊,没有不良嗜好,业余爱好是写书——但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枯燥的事。
他是个高地人,原本有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却因为灵感枯竭早早变成了地中海。
他的眼窝内陷,黑眼圈很深,一点都不像个早睡早起的人——那是他夜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报社的新稿冥思苦想时留下的病根。
他的皮肤像是尸鬼一样干燥且苍白,时常为了留住大脑中迸发出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内脏肠胃深受其害。
为了对付占星师的工作,还有步步紧逼的截稿日,大卫先生日夜操劳,表现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这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圆一个谎。
他是一个杀手。
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白天,他是一个给人指点迷津,依靠星象混饭吃的江湖骗子。
在夜里,他拿起刀子,化身成夜幕中的死神,提着人头去换钱。
与此同时,他还得保持高强度的供稿连载,在太阳报社写一本名叫《龙的罗曼史》的骑士小说,免得让自己的夜生活过得单调了,引来治安官的怀疑。
“按照你说的,大卫先生,你并不喜欢你的工作,对吗?”
伍德坐在占星铺门廊前的椅子上。他挽着露丝大法官的手,表现得彬彬有礼。
大卫面无表情,表情如行尸走肉,给两位贵人倒茶送水,附身答道:“是的。”
露丝立马敲起响指,她打扮得光鲜亮丽,是整条街最靓的那个妞,表现得急不可耐,想把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你做得很出色!大卫!你刚才说的就很有道理!对了……你刚才怎么说来着?”
大卫的脸部肌肉在抽搐——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有不满,有忿恨,有无名火。
但老板的话,他哪儿能不听呢?
于是他将伍德先生与露丝女士的婚姻占卜结果,又念了一遍。
“从阁道三到心月狐,从玉衡星到南斗六,天上所有的星辰都盼着你们能成为一对白头偕老的绝世佳人。”大卫先生绞尽脑汁组织着措辞和语法,用出毕生所学,为老板圆下一个谎。
“对!没错!”露丝抓紧了伍德小少爷的手,兴高采烈地形容道:“你看看,虽然你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你完成得很好啦!这就是你的天然优势!你就是这方面的天才!”
咔擦——
大卫先生握着杯盏,瓷杯口隐有裂纹。
就在此时,达里欧刚从厕所回来。
她换回了男妆,重新化身为伍德少爷忠诚的男侍从。从她,变回了“他”。
达里欧神色慌张,内心惴惴不安,因为第一眼看见大卫先生时,他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个占星铺老板大卫,曾经与达里欧在同一个匪帮干脏活,他们都是骷髅会的骨干成员。
达里欧是马匪出身,负责为设伏抢劫商队的兄弟们放哨,用口琴和哨声传递信息,诨号叫【画眉】。
大卫则是骷髅会的杀手,负责看守和保护帮会成员的家眷,如果出现叛徒,那么叛徒的家人会在他的刀下死的干干净净,诨号叫【寻血犬】。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两个土匪换了主人,在另一个场合,用另一种身份重新相遇了。
占星铺的时钟指针转向正午十二点。
达里欧和大卫对视着。
两人沉默不语,内心各有鬼胎。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宅邸传来第一声凄惨的尖叫——给大法官家送新鲜食材的菜农刚刚到达血案现场。
很快,惶恐像是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当各种版本的流言散播到占星铺大门前时。
露丝表现得相当冷静。
伍德神态自若,自斟自饮。
大卫宛如行尸的无神双眼中,有了第一道光,仿佛在平凡无奇的生活中,多了那么点乐子。
达里欧的戏,才刚刚开演。
他抿着嘴,凑到两位贵人身边,将伍德小少爷交代的戏文一字不落的念了出来。
包括“伍德少爷夜访路德维希宅邸”,到“房梁上的腊肉”那一段,完完整整的念完了。
达里欧的脸上满是冷汗,大卫先生笑而不语。
露丝明知故问,有担忧也有兴奋。
“伍德,你昨天晚上去见了路德维希?”
伍德点头:“我肯定会被当做第一嫌疑人,你能帮帮我吗?露丝?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表哥已经死了,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那你就慢慢说,王都的人还没到镇子上,你可以和我好好谈谈。”露丝看伍德的眼神都变了,像是猎人盯住了陷阱里的猎物。
伍德对露丝的示好爱答不理,他单单望着达里欧——看着达里欧的眼睛。
他对达里欧郑重嘱托。
“达里欧,我知道你很害怕,我和露丝还有事要谈,你和大卫先生去店里好好聊聊,昨天晚上,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如果你害怕,就想想我,像你说的——我们是生死之交。”
达里欧拭净脸上的冷汗,转而看向大卫先生,看向骷髅会的行刑官。
这个疯丫头暗暗想着。
——我这是害怕吗?
手在打颤,身子在发抖。
看看【寻血犬】,他和以前一样,手脚麻利,心和血都是冷的,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我是他的对手吗?
少爷说。
只要抓住这头【寻血犬】的杀人证据,就能彻底将露丝拉下马。
我一直很奇怪,这个小家伙为什么站得那么直,他的脊梁和膝盖像是长了骨刺,稍稍弯下去,对他来说都是钻心腕骨的疼,我真是想不明白——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刺眼的人。
索尼娅女士和我说,就在我跳上刑场的那个瞬间,我的灵魂在闪闪发光。
我一开始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他要我想他念他,此时此刻——我确实很想念他,生怕他出了半点意外。
我想通了。
他要我念他的姓——他叫【普拉克】。
——他是我的【勇气】。
达里欧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
大卫先生将普拉克家的侍从送到书桌旁。
桌上落了一页页手稿,有不少装订成册的文刊丢在一旁。
大卫的脸上带着笑容.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达里欧扫视着狭窄的书房,妄图从藏书中寻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答:“见过,我是你的书迷,你给太阳报写文章。”
大卫的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聊,难以形容的,机械式劳动。”
达里欧抚摸着桌面上粗糙的纸页。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聊起工作时,大卫先生开始往外吐苦水。这位骷髅会的刽子手早就识破了【画眉】的真实身份。他只是想在昔日的同僚身上,寻求一点认同感。
“有人天生擅长种田,有人天生擅长养猪。这是天赋,你说对吗?”
达里欧点头:“确实如此。”
大卫先生又说:“比如你,你擅长偷窃,喜欢音乐,会吹口琴,会化妆易容。我以前觉得你是我们帮会里最有文化的那个,是个天生的罪犯。”
话题的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哦哦哦哦哦!”达里欧翘着食指,嘟起嘴来:“你想好了再说!大卫先生!你先想好!今时不同往日!”
“对,今时不同往日。”大卫先生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似乎还在怀念以前做土匪时的喋血人生。
“不像以前了。”大卫先生感叹道:“我白天给人占卜,晚上写书,给报社投稿,顺便接点私活。”
达里欧追问:“私活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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