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不想当混混,也想找份工作赚钱养家,可是有那么容易吗?
那些老板要么克扣拖欠工资,要么被同事欺负,要么长得太吓人,正规点的又看不上他们,只能来干这一行了。
“说,不说小爷今天就送你们上黄泉。”余笙冷着脸逼问。
小个头哭着说:“我倒是想打工,可那些老板老是拖欠工资,看我个头小好欺负,没办法只能干这行。”
“我找不到工作,因为他们说我看起来就是个流氓混混,那我就来当混混了。”光头的声音有些沉重。
憨厚男叹了叹气,“我也是被欺负,同事老是把工作推给我做,老板又不管,我受够了。”
听完三人的理由,余笙抿了抿唇,“你们都当混混几年了?”
小个头:“该有四年多了。”
光头:“三年半。”
憨厚男:“快六年了。”
余笙收回脚,扫了三人一眼,神情略有些严肃。
他们是受生活所迫才当混混的,那么多年了,身上却没有那股子亡命之徒的戾气和凶狠,本质还是不错的。
她沉吟道:“如果现在有一份工可以让你们不用再当混混了,你们愿意吗?”
三人对视了一眼,没说话。
咋可能?
他们在这地方当混混那么多年了,谁敢招啊?
似乎猜出几人的想法,余笙勾了勾唇,嗓音清亮悦耳,“我是做蔬菜批发的,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给你们一份工作。”
她要把蔬菜移出来种,需要一批人手。
这三人就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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