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顶点小说 > 都市重生之仙尊归来 > 第三十七章 带着公款来打牌(二)

第三十七章 带着公款来打牌(二)

艳子豪气的说完之后,场面一度静止,出现了冷场。

一人八十万不是小数目,他们这人住在贫民区的人,身上几千块可能还有点,几十万,怎么可能,就算把他们拖去卖了也卖不了这个价钱。

虽然大家答应,跟着向坤一起来整这个胖子,但是向坤可一直没有明说,输了算他的,赢了大家平分的话。

所以面对这么一个大赌局,所有的混子都不敢动了。

向坤见大家都不跟李斯文的牌,正要发火,艳子按住了他,说道:“大家放心跟着坤哥加注,赢了当坤哥给大家的义气费,输了全都算在坤哥和我的头上”

“艳姐豪气。”

“艳姐不愧是坤哥的女人,义气,我跟。”

“我也跟。”

……

有现金的砸现金,没现金的甩银行卡,没有现金又没有银行卡的人直接丢出了欠条。

这场面,这气氛就对嘛。

李斯文用手撑着头说道:“哟,对面的这个小妹妹好大的口气,输了全都算在坤哥和你的头上。”

“向坤,你女朋友说话都不过脑的吗?就她那身板拉出去一晚能挣几个钱?你之前从我妹子这里拿走了两万,出卖我妹子又赚了三十万,今晚又从我手里赢了八九十万,加上你们扇了我妹子的两个巴掌,一个巴掌两百万,四舍五入我一共算你欠我五百万,这一把我要是赢了,多的钱,就当收你的利息了,你可要当心哦,不要输的太难看。”

向坤叼着烟的嘴,啧啧两声说道:“胖子,你还有时间关心我,你到是应该想想,你卡里的一百六十多万全输了,你要怎么填回去,榜上富婆的方法最简单,可你也得有那个资本嘛。”

“呵呵,榜个富婆对于你来说确实很容易,就怕你到时候身体的吃不消。”李斯文正要掀牌,又顿了一下,转头问酒吧老板,道:“老板,你说这把我要是赢了,向坤拿不出钱,怎么办?这可是在你的场子里,你到底管不管?”

老板亮出背上的青龙纹身,大气的说道:“我的场子,谁敢懒帐,我就砍死他。”

咣当一声,一把半米长的西瓜刀砍在小木桌子上,刀口陷进去半指深。

突如其来的一下,震的小混子们拿牌的手集体颤抖,引的周围的看客一阵哄笑。

“你们怕什么,我都说了,你们要是输了算我和坤哥的,再说坤哥手里牌这么大,你们怕个毛线。”

艳子抢过了向坤手里的牌,一把甩在桌子上。

三张K。

众人惊呼,天牌呀。

“除了三张A,再没有比这大的了。对面的胖子,你敢开牌吗?开牌你就输,除非你有三张A,但是你没有嘛。”艳子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开牌,开牌,开牌”

一众混子集体发声。

李斯文揉了揉耳朵,哎,好好打牌不好吗,非要吼着打,简直是太吵了。

“小兄弟,开牌吧,就算输了,我龙哥也敬你是条汉子,以后你来后海酒吧,所有消费全费。”酒吧老板拍着李斯文的肩膀说道。

其实他知道李斯文没有三张A,虽然李斯文的底牌自己都没看过,但是老板看见了坐在李斯文下首的小混子手里的底牌,那家伙明牌有一张A,底牌也是A,还给向坤他们打了手势,告诉向坤自己手里有两张A。

也正是向坤知道自己的同伙手里拿着两张A,他才敢这么嚣张的加注。

“老板,你叫龙哥是吧?看你这么讲义气的份上,要不然你来帮我开。反正我的卡在你们家酒保手里,输了和你没关系,我认栽。”李斯文笑着看向酒吧老板。

老板搓了搓手,向天拜了拜,又向地拜了拜,他可是真的希望能出现奇迹啊。

老板大吼一声:“开。”

“哇,三张A”

“我的天啊,真有三张A。”

“兄弟,你真行呀,一把赢六百多万,牛气。”

老板眼睛都直了,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明明看见坐在李斯文身旁的那个混子手里有两张A,难道他老眼昏花看错了?

李斯文拍了一下老板的肩膀,对着老板挤了挤眼睛,将三张A甩在向坤和艳子的面前。

“呵,坤哥,谁说我没有三张A,我的牌正好压你的三张K,向坤这一把打脸打的痛吗?”

黑桃A,红桃A,梅花A,如三盏闪光灯,瞬间闪瞎了向坤的眼。

“不可能,你不可能有三张A,因为你下首的那个人他手里有两张A。”艳子指着坐在李斯文右手边的混子说道。

众人的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李斯文,如果真是这样,难道这个胖了敢当着这么人的面,出老千,要知道出老千是行内最忌讳的事。

“你们别看着,我连我自己的牌都没碰,开牌还是老板帮我开的,我怎么可能出老千。”

这时穆媛媛开口,说道:“哟,艳子,你坐在我们对面,隔着这么远,都能看见别人手里的牌,你是会透视眼还是会顺风耳,又或者,你们当着我们的面串牌,出老千?”

https://shenhaiyujin.com/book/58321/18692067.html

本站地址:shenhaiyujin.com
最新小说: 末世囤货10万亿,家人围坐吃火 闪婚财阀大佬:大叔宠坏小娇妻 拜师华山,但是剑宗! 小可怜被偷人生,顶级豪门来团宠 美剧大恶人从无耻之徒开始 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 诸天:一切从拜师九叔开始! 从漫威开始无限变强 八零漂亮后妈,嫁个厂长养崽崽 同时穿越:金手指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