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伏干低沉的声音:“这是毒药,你中毒了。刺客割穿了你的皮甲,划破了你的肌肤,将毒药喂在刀刃上通过伤口进入了你的血液!你还记得今晚的狂欢会上,有个女人碰到你的手臂么?哦,也不一定是女人,是穿了西丽雅衣服的刺客。西丽雅被打昏,那人剥了西丽雅的衣服穿在身上。”
赫连铁力皱眉沉思,摇了摇头:“大家今晚喝酒跳舞,与我有过肢体接触的人太多,记不住了。”
“这种毒药我倒是有印象。南朝皇帝直属的秘密暗杀组织研制的。是一种延时发作毒药,时辰一到就会毒发身亡。”萨满越说越有把握,“我想起来了。当日在南朝金銮殿上,大汗在等待接见的时候表现出对南朝皇帝的不敬,有个人注意到了大汗的不敬,一直在用阴险的眼光看着大汗。我后来调查过,那个人是南朝的勇毅侯盛冀,影子暗杀组织的负责人。一定是他派出的杀手!另外我推测,这只是他个人的主意,不是皇帝的意思!”
一名叫仆固忠的将领也说道:“这次跟大汗去洛京,回来的路上总感觉有人一直在跟踪我们。我曾把此事禀报大汗,大汗也下令查明此事,抓住跟踪者。可去查时,却一点被跟踪的痕迹也查不到,更别提抓住跟踪者了。可能,那跟踪的人就是刺客,只是此人手段高明,我们没有抓住他的踪迹!”
另一名叫哥舒天的将领也说话了:“你们说这些有什么用?法师,现在大汗中毒了,您得先想着给大汗解毒才是......”
萨满痛苦地摇了摇头:“毒液由伤口入体,经血液循环已经渗入全身,我也没办法了!”
沉吟了一下,阿伏干抬头说道:“除非有刺客的独门解药!只是,刺客既然行刺大汗,又怎么会提供解药呢?”
赫连铁力面色颓然跌坐在狼皮覆盖的座位上,心有不甘地叹道:“也是天意!我一腔雄心要复兴赫连部,统一草原,征服南方。谁想到,长生天给我安排了这种命运!”
众人默然。
赫连铁力苦笑了两声,脸上的表情稍微平静了一些:“既然如此,我虽然离去,但我们赫连部还要生存下去,我把身后的事情向你们安排一下。我死后,就把我哥哥放出来,让他接替汗位吧。他是主张一直臣服南朝,过安稳日子的。所以父汗把他关了起来。真是阴差阳错,我向南朝服软交好只是麻痹南朝的手段,现在,我哥哥登上汗位之后,还真是弄假成真了!不过,哈哈,我实在是不甘心呐......”
赫连铁力的笑声中满是悲凉。他看向阿伏干,问道:“我还有多少时间生命?”
萨满叹息道:“刺客选择延时发作的毒药,但到底在什么时间发作,我也不知道。可能还有很久,可能就在眨眼之间!”
赫连铁力接着交代后事。他知道自己随时会死,说话的速度加快了:“我走后,你们千万要忘记我,忘记我们的雄心壮志。我哥哥为汗,与南朝交好,至少能维持赫连部的繁衍生息,且有南朝保护,我们赫连部不会受另外三部的侵犯。但如果还想统一草原就不可能了,甚至还会惹祸上身,给赫连部招致灭亡!大家切记这点!我知道大家不甘心,毕竟我们为了统一草原都筹划了那么久!我也不甘心呐......”
可汗牙帐中此刻都是男人,却有人哭出了声来。
老萨满阿伏干的徒弟斛律辉忽然站起,用力一脚将自己的座椅踏个稀巴烂:“哭有什么用?大汗现在还没死!我们要想办法救大汗!”
然后他目光炯炯看着帐中诸人:“我小时候曾在大家都说我必死的情况下活了下来。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放弃!我命由我不由天!方法总比困难多!”
仆固忠看向斛律辉:“你说说,怎么救大汗?”
斛律辉挠了挠脑袋:“我......我还没想出来!或许,我们把刺客追回来,抓住他拿到解药?”
赫连铁力叹道:“茫茫草原,谁知道刺客往哪里逃了?我的生命随时会终结,让我把事情交代完吧!”
有一会儿没说话的老萨满阿伏干忽然开口了:“斛律辉说的有道理。我们总得去试一试抓回刺客。试完了还是不行,那我们就认了;但不去试一下就认输,等大汗真的死了,我想我们的余生都会在后悔中度过。”
外面响起了几声狗吠。草原上多狼群和恶劣天气,柔然人放牧牛羊,狗是必备的,就像家庭成员一样。
仆固忠听到狗吠声,眼睛一亮:“找寻刺客的行踪,可以用狗啊!”
仆固忠的话让大家觉得找到了头绪。由于大汗随时可能死掉,大家赶紧行动起来。
赫连铁力自己就养了一条雄健有力的大狗名叫“北风”。这狗养了七八年了,与主人感情非常深厚。大家带着狗赶到西丽雅的帐幕中。还好,西丽雅的那件外穿的衣服从收回来以后既没有再往自己身上穿过也没有洗过。狗像是知道了主人的生命需要自己来挽救似的,嗅了嗅衣服,然后将鼻子贴着地面,迅速冲出了帐幕往草原中奔去。众人心里一喜,赶紧跟上。
“北风,等一下。我们跑不过你!”赫连铁力遥遥向已经奔出一箭之地的狗叫道。狗很听话地停了下来。
“备马!”既然狗能追踪刺客的行迹,赫连铁力又燃起了活下去的欲望。
“大汗,你不可以。骑马追击消耗体力,会加速毒药的发作。”阿伏干即时制止了赫连铁力,“让他们来!”
“大汗,请相信我们!”众将领已经纷纷翻身上马,甲胄武器准备停当。毕竟,追上刺客之后是要有一场战斗的。
赫连铁力紧紧握住仆固忠的手:“好!就靠你们了!”
“驾!”“驾!”骑手声嘶力竭的呼喊,马鞭抽打在马臀上的声音,马嘶声,马蹄声,在暗夜中交织在一起。骑兵队出动,去追击刺客了。
因为不知道刺客武功多高,人数有多少,为了保证一定能打败刺客,仆固忠带了共计一百名骑兵,每名骑兵配备了四匹马轮流骑乘,可以节省马的体力,加快行进速度。
路上又出现了一个插曲。
狗的速度是比人快,但跟马比起来就不行了。狗的短距离冲刺或许能快过马,但耐力比马就差多了。再说,这股骑兵队还是每个人配备了四匹马的!人马跟着狗走,显然大大减缓了行进的速度,而大汗随时有生命危险,时间是拖不起的。仆固忠紧急之下还是想到了办法。
他做出如下推断:刺客未行刺之前,一切行动为了行刺方便,也怕被人发觉,会找各种地方隐蔽自己,故而在草原上的行动极难推测。但完成行刺任务后,他的第一要务是尽快回去复命,那肯定是走大路了。草原上虽然是到处可以走马的大平地,但也遍布着老鼠兔子等动物打的洞。飞奔起来的马一旦蹄子不小心踏入这些洞,高速之下可能随时腿骨骨折。所以,大家会选择安全的路线。这些路线被人走得多了,就形成了轨迹清晰的大路。
仆固忠把狗抱在怀里,带着大伙儿沿着大路飞奔。如果是一条直路就一直走下去,如果遇到岔路口,将狗放下来闻一闻以选择方向。如此大大加快了行军的速度。大家为了大汗的命,为了部族的命运,怀揣着一颗颗不服输的心,拼了命策马向前。人马都汗流浃背,嘴里呼出白色的水汽。有些马匹因为体力过度消耗而不支倒地。骑手们立刻挥刀割断这匹马的缰绳把它丢在原处自行恢复,然后迅速跨上另一匹马的马背,挥鞭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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