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暑假正式开始,凌夏的生物钟却不太争气。本来她一心想着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无所事事,浪费时间。结果早上坚持到七点半,就再也睡不着了。
在家里浑浑噩噩了半个月,凌夏把能看的漫画、小说、电视剧统统补完了,实在无事可做。高三的时候天天幻想着考完试要如何如何,真到了暑假,又觉得以前忙忙碌碌挺好,现在实在太无聊。一想到还有两个多月才开学,她就忍不住唉声叹气。
最后是凌妈看不下去,不知道从杂物间的哪个角落里,找出早已被遗弃的吉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报了练习班,最后才通知凌夏:“别在家窝着了,让人看了都心烦。重新把你这个技能拾起来,可怜可怜你的吉他和你的老妈吧!我给你报了名,明天就去吉他班好好练琴去!”
“……”凌夏愣了足足有半分钟,之后才反应过来,不住哀嚎,“哎哟,您好歹提前跟我商量商量啊,怎么就直接报名了呢,我这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老太太一转头就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白眼:“不用准备,直接去就成了。还有,是谁当年说想好好学吉他,多掌握一门手艺,以后去追小帅哥的时候也能多一项技能的?”
凌夏差点被这句话噎死,只能唯唯诺诺地接过吉他,做出乖巧模样。吉他是初中升高中那个暑假,她挣了亲命非要去学的。当时凌妈还想让她学钢琴,凌夏就辩解说钢琴不容易挪动,还不如吉他。到时候看上哪个帅哥就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抱着琴弹弹唱唱,多方便多浪漫啊。
三年后,凌夏不得不为自己当年的口不择言,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凌夏从小就对所有新鲜事物都保持三分钟热度。喜欢的东西特别多,但喜欢的时间都特别短,除了对楚炀。就像吉他,她统共只学了不到一年,就失去了兴趣。原因就是,凌夏发现自己不可能只学几首歌就算了,而是要下苦功夫去练习。手指尖磨出了茧子,重复的练习枯燥又乏味。她终究还是失去了兴趣,把吉他丢到了杂物间里,两年都没碰过了。
没办法,如今凌夏在凌妈的威逼之下,只能硬着头皮重新去练琴。为了更能让自己接受现实,她开始幻想自己是个流浪的音乐人。在安静的黄昏,深情地弹唱一曲民谣,也许就能收获一段爱恋。
既然是流浪的音乐人,总要有些不羁和放纵,所以偶尔凌夏也会逃课,背着吉他溜出去。在去学吉他的路上,有一家小小的咖啡馆,叫做“焦点”。凌夏因为楚炀偏爱咖啡,所以也开始喝起来,并爱上了这种迷人的饮品。每天放学后,只要没什么事她都会进去喝上一杯。当然,逃课之后不能回家,她也会去那里躲着。咖啡馆的规模虽然不大,但是很有情调。渐渐的,凌夏就和这里的店员混熟了,还时不时抱着吉他到吧台上弹唱助兴。老板有时候挺高兴了,还会请她喝几次免费咖啡。
今天凌夏不过听了一节课,又早早溜走了,吉他班的老师对此视若无睹,毕竟钱已经交过了,他乐得人不在眼前。
才一进入咖啡馆,她就发现气氛和往常不太一样。平时吧台只有点餐员小欢在,今天所有人都挤在一起,兴奋地窃窃私语。
凌夏充满好奇心地走过去,要了一杯拿铁,又问:“你们不工作,都挤在一起看什么呢?”
“嘘!”小欢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凌夏顺着她视线偏向的方向看,“喏,今天店里有帅哥,我们集体发花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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