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爷给的吃食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的需求,而且他心里明白,因为长期的饮食不足,他的身体状况可以用很糟糕来形容,他必须给自己留下足够的后路,他……不想一辈子就做一个小偷。
等到攒够足够的钱,墨霜筠想,他可以离开伍城,去学一门可以养活自己的手艺,然后娶妻生子,平安喜乐地过完这一生。
但是,事与愿违。
他特意藏在地下的钱罐子被人发现了。
真是蠢死了。墨霜筠想,找到了钱就自己收好啊,为什么邀功一样地告诉虎爷?他冷冷地看着那个觉得自己“立功”了的小孩,像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都无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虎爷冰冷地目光扫视他们其他跪在地上的孩子,唯独在他的身上停留了许久,他现在仍是穿着那件老婆婆买给他的衣服,向虎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他已经能够十分熟练地运用外表带给他的优势。
墨霜筠走在街上,观察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他已经不能够再等下去了,今天就直接干一票大的,拿到足够的钱,然后偷偷藏在运送木材的货车上离开伍城,以后就是属于他自己的人生了。
那个人!
墨霜筠锁定了目标,戴着斗笠的男人,虽然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品,但是仅仅是那种在阳光下闪着不一样光泽的黑色衣料就可以知道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平常之家,他的钱袋里面可能不是装着银两,而有可能是金子。
墨霜筠走入人群之中,看似和平常的路人没有什么两样,但其实眼神一直都落在那个墨衣男人的身上。
只要像平常一样,只用一只手,迅速扯下他的钱袋,然后矮下身子躲进人群。
抓到了!
只要……
“哦?小姑娘你有什么事情吗?”
那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他,眯着眼睛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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