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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章 信口雌黄之人

“你怎么知道?”云岫放下剪子,“你是他腹中的蛔虫?”

叶惊阑勾勾唇,“进屋说。”

凉风亲吻在狭长的伤口,殷红的血顺着他的手臂,手背,指节一路流下,在指尖打了个旋儿,滴落。

他试着曲了曲手指,还好,暂时不需要“叶大人手废,云姑娘服其劳”。

借着透过窗棂的月光,火折子一划。

点了一盏油灯。

灯火如豆。

昏黄的光里,他从蒙歌的包袱里找出了金疮药。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蒙歌这种闲下来就爱挑事儿的人,常常会将这些东西准备的极为周全。

他坐在桌前,伸出手臂,左手敲敲悬在深而细长的金疮药药瓶。

“还是我来吧。”

见他别扭地上药,云岫拿过他手中的小药瓶子。

白色粉末一点一点地飘洒。

火光摇曳。

她分外当心的模样,映在了他的心上。

似乎有一种情绪在发酵。

叶惊阑故作不在意地扭过头。

“多谢。”

云岫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可不愿你这条胳膊就这么废了,毕竟在这岛上,你身边仅一个不靠谱的妖人,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还得照顾你。”

仅一个不靠谱的妖人,是在说蒙歌吧,他确实不大靠谱,但说起“妖人”,蒙歌还真不是。

“真是个善良的姑娘。”叶惊阑微微一笑,他只不过是随口一提,没想到她还真上了心。

“你的伤,我有一半责任。”

云岫将药瓶子顺手搁在了油灯旁。

叶惊阑的伤是她抛出的盘子造成的,她并没有说错。

其实,如果她没有出手,结局或成另一种。她也明白,可她还是不想推卸责任。是她的碟子破裂后的碎瓷片划伤了他的臂膀。

“你是在提醒我,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吗?”叶惊阑走到她身前用未受伤的手抚过她散在肩背上的头发,“我是不会忘的。”

“谁说这事了……”

云岫的话被无情地堵在了舌尖上。

妄图偷腥的猫儿成功得到了它想要的鱼。

而叶惊阑对偷袭得来的战利品很是满意。

舔舔嘴唇,还带着一股子芝麻烙饼的味儿,他很满意自己的手艺。

“我希望,你也不会忘记。”

晚春的夜晚,风很轻柔,仿佛携来了方才未沉入大海的一抹红云,掠过她的眉眼,调皮地在唇角转了个弯儿,在她白玉一般的脸颊上,晕开了一丝甜而艳的红。

云岫揪着一缕头发,将唇抿得死死的。

皇都里的男男女女都如此不知收敛了吗?

“你……”

她该说什么?

戟指怒目如泼妇骂街一般喷他个狗血淋头?

还是和比花娇,比水柔的小女子似的一个劲地哭诉?

她放弃了言语。

偏偏眼前这男人还不知羞,故意凑到她的耳边,轻语道:“你,脸红了。”

她顿感脸上发烫,这人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双颊上的红霞不知不觉地又飘到了耳朵上,染尽了耳根。

她垂眸不语。

这是一种软惜娇羞的模样,是他从未见过的。

叶惊阑忽然有了一种想法——她永远别记起曾经,就做一个平凡的女子,会因为他出其不意的偶然行径羞红一张俏脸儿,真正当得起“软软”这个小字。

“软……软。”

情不自禁地唤出了声。

她猛地抬眸,带着探究。

软软?

一天一个名儿?

“咳。”他手握成拳,放在唇上轻咳一声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该死的下意识,“你的手……我帮你上药吧。”

云岫怔住了,她只顾着这人,手上伤疤早就在掀开了,血肉可见。

“可你的伤还未包扎。”

叶惊阑摇头说道:“有时候让伤口见见风,也许会好的快一些,晚些时候,待蒙歌回来了让他帮我包扎便好。”

“他去哪儿了?”云岫问道。

王禾不知被他们藏到了哪里,在狗爷走的时候并未看见他们一行人有领走那个倒霉催的孩子。

蒙歌也不见了,在这般激烈的打斗中他都不曾冒头,想必是被叶惊阑支去做什么事了。

叶惊阑拉拽着她,将她牵到木椅前,“坐。”

“我在想一件事儿。”

“何事?”

“你为何会丢了头上的乌纱帽。”

叶惊阑以薄纱蘸着清水为她擦拭伤口周围的脏污,与她一来一往地答话。

“因为你说话一点也不中听。”

叶惊阑啜起嘴吹落她手心里的水珠子,“怎么说?”

“你要我坐下,只说了一句‘坐’,而那些老油子若是碰上这种事,一定会说‘姑娘,请坐’。哪怕心中一股股的火气已拧成了粗麻绳,他们也会笑脸相迎。哪会和你一般臭着脸。”

叶惊阑没有顺着她的话接下去,一来是因为他还没有丢了这顶乌纱帽,二来,他平素与老油子们差不离,官腔,为官姿态,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统一标准?他连微笑时嘴角需要弯到哪一个弧度,敲惊堂木时手臂扬起的高度,与苦者家眷交流时该在哪个点落下同情的泪水,都做到了尽善尽美。

“嘶……”

小脸儿皱成一团。

因他出神,他将翻起的褐色痂皮碰掉了一处。

“抱歉。”

“无碍。”

怎么变得如此矫情?就一块似脱未脱的结痂掉落,她根本不需要这般做作。

叶惊阑好似看穿了她的心事,似笑非笑地说道:“有时候姑娘家倚靠男子才是正常的。”

“我想你误会了。”处理个伤口算是哪门子的倚靠,恬不知耻!云岫愤愤地想着,这人不仅不解风情,还很喜欢煞风景,“你说的那种类似菟丝子的女子,一向是我嗤之以鼻的。”

“我也不大喜欢。”叶惊阑淡淡地答着,自从来了北地,才发觉不是所有女子的平生心愿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一户不错的人家,相夫教子到生命尽头。北地的女子,骨子里天生的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们渴望同那个将战旗插在敌营里的女子比肩战斗,生而无畏,战至终章。

南方女子多喜欢三三两两结对,踏春游船,吟诗作赋,捏着一把团扇娇笑。北地女子始终是瞧不上她们的,恨不得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贴在她们的脸上。然而,南方女子也是不屑于与这里黄沙卷枯草,以地为席,天为被,仍甘之如饴的姑娘们有所交流。

如果非要谈及她们之间的差异。

那便是庙堂上袭明黄袍,戴旒冕的有生杀予夺权利的女子和北风卷地的沙场中着银白软甲一箭穿敌旗的女将军的区别。每每纳兰将军回京述职,女帝,不,当时还是七王女,总会人前眯眼笑,人后扎小人。她们从没有过真正的正面交锋,但一触即发的势头让喜欢隐在暗处的他记忆犹新。

云岫淡淡地笑起,她还没想过少卿大人不喜欢温婉可人的女娇娥,“难不成在盛京走马观花般的阅过无数美娇娘,失了兴致?”

“从未有过兴趣,谈何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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