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菜都是准备好的,只是炒,速度就很快。
原本计划六点半开饭,但是五点半的时候就已经全部做好。
因为天冷,怕菜凉了,所以不到六点,就准备开席。
虽然是吃中国菜,但是并不像在中国一样菜装一个盘子,而是直接装了十二个大盘子放在桌子中间,每个人面前一个盘子,从里面装菜到自己的盘子里面。
主食约纳斯费了不少心思,做的是卤面。
在国外待的时间长了,他对外国人喜欢吃什么中国菜其实很清楚。卤面,或者炒面,一直在外国人最喜欢的十大中国菜行列。
因为炒面油太大,许多人忌口,卤面油少一点,如果做的好吃,几乎没有人能抗拒这种美味。
约纳斯今天买了面粉,和面做了面条,然后加上藕丁,肥肉渣,萝卜,豆芽,芹菜,做了一锅卤面。
而这道主食也成为饭桌上最受欢迎的菜,其他的菜因为每个人的口味不同,还有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但是这道卤面,一大锅都不够吃……
约纳斯也一直在暗中观察众人,可惜的是,吃饭的时候,没有人谈公事。反而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不时有人问他每道菜的做法。
汉娜最喜欢喝的是香菇鸡汤;雅尼克最喜欢宫保鸡丁;戴维斯是个重口味,最喜欢麻婆豆腐。
而奥斯贝格和科斯特勒,他们两个似乎每道菜都喜欢,不挑食地每道菜都要来一份。
平卡斯格林最喜欢糖醋里脊,默多克喝了三大碗鸡汤。
而马克里奇,吃了两满盘子卤面,对这份面条赞不绝口。
“约纳斯,如果你在华尔街开一家中餐馆,我想,生意一定会很很好。”
说话的是斯坦哈特,他跟格林的性格有点像,都很和气,善谈。格林是性格温和,而他有点老不修的感觉。
至于周磊的偶像马克里奇,他却很少说话,有点沉默寡言。
约纳斯知道这本就是他的性格,他的自传周磊看过好几遍,很清楚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跟人打交道的人。
但是他很有领袖气质,能轻易让人信服。他与平卡斯格林能成为一辈子的挚友,也有他们两个人性格互补的原因。
“迈克尔叔叔,那你愿意投资吗?”
斯坦哈特哈哈笑了起来,举起了手中的酒杯说道:“我愿意花两百万美元开一家餐厅,只要你愿意去。”
约纳斯遗憾地说道:“我很愿意去主持一家两百万美元的餐厅,可惜的是,我还要上大学。”
他也举起酒杯喝了一口,觉得自己喝的是钞票。这一小口,就比今天所有的饭菜加起来还要昂贵了。
因为这是全世界最贵的量产葡萄酒,有钱都买不到的罗曼尼康帝。
罗曼尼康帝是全世界最贵的量产葡萄酒,唐宋时期在欧洲就已经无与伦比。在十六世纪,波尔多红酒还没有出名之前,康帝一直是王室和达官贵族追逐的葡萄酒。
到了近代,康帝品牌下面有七个葡萄庄园,其中的罗曼尼葡萄园才是真正的主牌。
不过,这个庄园的产量很低,每年只有六千瓶葡萄酒的产量,所以罗曼尼康帝的酒从不对外销售。
想要买罗曼尼康帝的主牌,就必须要买其他的副牌酒,按照十一比一的比例搭配,然后才能搭配卖你一瓶主牌酒。
而且,只有酒庄名录上登记在册的两百多个人或是一百多注册酒窖管理师和一些著名餐厅才有资格可以下单订购罗曼尼康帝的葡萄酒,而这些注册酒窖管理师必须保证只把罗曼尼葡萄酒卖给他们熟知的客人。
也就是说,你有钱都买不到罗曼尼康帝。
所以,不要拿拉菲来跟罗曼尼康帝相比,两者就像是劳斯莱斯跟奔驰的区别。
如今酒庄的主管是约纳斯的亲舅舅奥贝尔德维兰,每年,他都会送两箱主牌给约纳斯。这些酒,大部分都被储存在酒窖,即便是雅尼克想要喝,也要给约纳斯一笔钱。
他账户里面的几十万瑞郎,大部分都是雅尼克贡献的。
沉默寡言的马克里奇开口了。“约纳斯,据说你的酒窖里还有六箱罗曼尼康帝,愿意转让一些给我这个贪杯的叔叔吗?我不仅可以像雅尼克一样付款,还可以溢价。”
约纳斯沉吟了一下说道:“马克叔叔,我可以给你十二瓶,但是我不想要钱。”
“哦……请直接说出你的条件。”
“你愿意向我这个年轻人传授一些人生经验的话,我的酒随便你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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