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利沙在路边找了块石头,将这口崭新的瓷碗磨花,让它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看着这口破破烂烂的瓷碗,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紧接着,他身上的突然冒出一股能量,将自己的衣服也轰的破破烂烂,然后走到路边一颗大树底下,用手摸了些泥土,擦在脸上。
事情办完后,弗利沙才悠悠的拿着破碗,坐到了那个中年乞丐的不远处,将破碗在自己的身前一放,准备开始美滋滋的躺着就能收获功德点的行动。
那个中年乞丐扫了弗利沙一眼,遇到同行了?这是来抢饭碗的?不过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他不由的多看了弗利沙几眼,突然想起这不是刚才的那个没有爱心的少年吗?怎么变成这幅模样了?
“年纪轻轻的,有手有脚,却来当个乞丐。”中年乞丐冷嘲热讽的将弗利沙刚才说的话对弗利沙说了一遍,刚才说这话时不是很牛逼吗?现在还不是来乞讨。
“关你屁事。”弗利沙懒得理他,一个只要饭的怎么能和自己要功德的相提并论,他觉得至少从某个层面来看,两人虽然都在干同样的事情,但自己的格局显然是那个中年乞丐不能比的。
“呵呵。”中年乞丐淡淡的笑了笑,看着弗利沙一副很拽的样子,心中暗笑一个小青年也想和自己抢饭碗,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一行的门门道道多着呢,以为将自己的衣服弄破,脸上抹些泥土就能做乞丐了?实在是太天真。
这时,迎面走来一男一女,看两人亲昵的手牵着手,显然是一对情侣。
弗利沙眼睛一亮,开始期待起来。
不过两人看了弗利沙和乞丐一眼后,那个女的伸手从包包拿出一块钱,扔进了中年乞丐的碗里,然后两人便离开了。
弗利沙这就有些郁闷了,没收到钱也就算了,竟然没有获得同情心!
中年乞丐得意的看了弗利沙一眼,脸上顿时露出胜利的笑容。
弗利沙冷哼一声,他还真不信了,难道自己做乞丐还比不过一个低级种族的人?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深夜,路上的行人已经几乎没了。
中年乞丐每当碗里的钱变多了后,就将碗里面的钱倒进衣服里一个大口袋中,往返已经倒了好几次了,而弗利沙碗里,到现在就只有十几个硬币。
不过弗利沙还是相当满意的,一天下来,虽然钱不多,但功德点却收获了100点左右,让他不爽的是,身边的中年乞丐分走了大部分的关注度。
为什么大部分人都同情他,而不同情我呢?弗利沙有些想不通。
“今天真是收获丰富的一天,收工咯!年轻人,你还是太嫩了。”中年乞丐以胜利者的姿态站了起来,准备收工。
“究竟此人和我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别人比较同情他?”弗利沙好奇的看着中年乞丐。
手脚都很健全,看体格,好像还比自己还壮实一些,那些人都是眼瞎吗?为什么会对他比较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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