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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措不及防

另一位姓成的老师已经通过通讯石把这里的消息传了出去。在如果是在普通的野外遇袭的话,最多派出一个巡查队来帮忙,但是这里是花田,遇袭的是一群孩子,而且这群孩子的父母大多在玫瑰城内大都小有影响,这件事的影响可想而知。

因此对面的目的其实就是很明确了,其实就是李欢月。而且很有可能,要的是李欢月的命。

“是我大意了,我没有想到自己正在往别人的瓮中钻,只是,退回去是不行的,回去的路,应该已经布满陷阱了,只是我不明白,现在才是他们最好的时机,过一会儿就有大批擅长防御的强者赶来,难不成他们的计划还在后面?”

“他们只是在等一个时机,而这个时机已经到了。”一个同学偷偷的走了过来,对两人说到。

“李文安,你在说什么?”陈乐乐提上了心思。

“你有没有听到,嗡嗡嗡的声音?”这个李文安同学,突然用一种莫名其妙的声音说道。

“什么嗡嗡嗡的声音?”陈乐乐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暗中让胸前的海棠做好准备。

果然,眼前的李文安突然向李欢月和陈乐乐的方向撒了一把青色的粉末,因为太近了,李文安的速度又极快,陈乐乐无法躲避,只能让海棠释放一记水瀑盾,但是,眼前的青色粉末竟然无视水瀑盾的阻挡,还是落到了陈乐乐和李欢月的身上,只有被陈乐乐挡住的许琪没有被粉末波及。

陈乐乐以为是什么毒素,一边用灵力护住自己的心脉,一边让海棠阻止接下来的攻击,但是李文安只说了一句:“好好享受盛宴吧”,就突然变为了一个木偶,一动不动。

“鬼面木偶,这不是李文安。”难怪李文安今天一直不说话,直到刚刚才出现在自己眼前,没想到今天来花田的,竟然只是一只灵宠,可以变化成主人模样的鬼面木偶。他的主人让自己的灵宠变化成李文安的样子,但是鬼面木偶只有模仿的能力,没有战斗的能力,恐怕目的自然是这青色的粉末。只是,这粉末到底是什么?

此时,因为修炼琴剑决,听力异于常人的陈乐乐,听到了一阵嗡嗡嗡的声音,就听见1024在陈乐乐的脑子里提醒:“嗜血蜂窝的粉末,乐乐快跑。”

陈乐乐骇然,和许琪说了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一步,叫许姐姐放心,安心在家等我回来。”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嗡嗡嗡声音的反方向,一路狂奔。

而李欢月看着陈乐乐逃跑也明白了什么,召唤出圣光狗,给自己圣光加持后,也随着陈乐乐逃跑的方向,一声不吭的走去。

现在的众人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看见李文安变成了木偶,然后陈乐乐和李欢月两个人很快跑得无影无踪,甚至还有心大的在想:“他俩这是私奔?”

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远处便听到了蜜蜂嗡嗡嗡的声音,只见铺天盖地的嗜血蜂呼啸而来,吓傻众人的时候,又呼啸而去,目标,正是陈乐乐和李欢月逃跑的方向。

许琪连自己的腿都抬不动,只是满脸的泪水,“哥哥,你一定不能有事啊。”

花田之外,福安山脉。

福安山脉是横跨荣耀联邦十多座城池的巨大山脉,这里灵兽无数,强至各大灵兽之王,弱至无等级的灵兽,都遍布着

整片山脉,山脉的其中一个部分,正是与花田接壤。

平时,福安山脉,除了部分强者,以及各大公司机构的冒险团之外,是人迹所不能达的地方,但是此时,这里却出现了很多人。鲜衣怒马着有,衣着散乱着有,拥簇在众人中间的,是一个脸上有着一道长疤的中年。而此时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衣里的人站在这里,躬身在长疤中年的面前。

“都做好了吗?”

“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等下回去看看尸体,嗜血蜂喝血吃肉但是不吃骨头,你可以带根骨头回去,向那群人要账,和他们说,价钱再加一倍,不然这根骨头,就丢到荣耀李家的门口。”

“大哥,这有点不太合规矩吧?”身边另一个人说到,看站位,还是疤脸中年的亲信。

“不合规矩的是他们,李家的千金,怎么只值那么点钱?,还有告诉他们,下次这样的活,我们还接。”

“是,大哥。”

“走吧,玫瑰城里有另一桩生意等我们做呢。”

而此时,陈乐乐看到马上追上自己的李欢月,也不做声,闷声的跑。一般来说,嗜血蜂不是一种主动攻击的灵虫,但是它之所以被称之为嗜血蜂,是因为它一旦准备攻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战斗起来,极其嗜血。

而模仿李文安的傀儡,撒在两人身上的嗜血蜂窝的粉末,就是最能让嗜血蜂嗜血的东西。其实嗜血蜂并不强,基本上都是无等级的灵虫,只有少数是户级,难缠的地方在于嗜血蜂的数量,以及它的特性,是破灵。

无论是嗜血蜂本身还是嗜血蜂的蜂窝粉末,都具有无视灵力的特性,因此对他们来说所有的灵力护盾都是破纸。他们知道要直接出手杀李欢月,太弱的杀不了,太强的不愿意以身犯险,而且如果在玫瑰主宰出手之前没杀死,那就大事休矣,因此就打算利用嗜血蜂来杀死李欢月。

嗜血蜂是完全凭借本能形式的低级灵虫,完全不害怕玫瑰主宰,而且它们有足够多的数量一次一次的冲击李欢月,直到杀死李欢月,为此,他们还先把拥有物理防护的严老师弄伤。唯一的问题在于,嗜血蜂作为低级灵虫,速度其实不快,要追上现在急速奔跑的李欢月,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自己因为修炼琴剑决的关系,身体素质极强,而且耐力极好,能坚持很久的时间,嗜血蜂窝的粉末是自己可以用灵力慢慢炼化,只是需要时间。而李欢月呢?靠的是圣光狗的圣光加持强行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但是圣光加持后,使用的还是自己的体力,以一个普通的十三岁女孩的体力,哪怕意志再坚强,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自己还有机会,但是李欢月,应该已经凉凉了,哪怕她还有很多的灵力装备,但是使用攻击装备,只会让玫瑰主宰将其抹杀,而防御装备,在数量众多的嗜血面前,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真是可惜了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好吧,其实可惜的是天堂鸟,如果它真正存在的话。当然最可惜的是陈乐乐自己,只不过站在李欢月旁边,就被撒了一身,明明不关自己的事情,也有可能在对手看来,自己和李欢月是一伙的。

一边跑,陈乐乐还一边思考逃生办法和逃生路线,看到夕阳的时候还不免感叹:“如果这次我能逃出生天,以后当我老了,我会想起那天在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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