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离开医院时,严阔在院落里还被隐藏的骷髅手抓住,这让除刘仙儿之外的人吓了一跳,不过好在骷髅没有进一步动作,刘仙儿像当初陆勇那样拿板砖将骷髅手拍断,这才让它松开。
“搞什么,吓了我一跳。”严阔抱怨的踩了那碎裂的骷髅手一脚,感觉还挺出气,于是他还想再来一脚。
“我劝你还是不要那么做。”一旁的芳心怡看不下去了,她很痛恨这种鞭尸行为,无论是不是人类的遗体,因此她甚至从不吃肉食。
“用你管,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别忘了是它先动的手。”严阔再次踩了骷髅手一脚,还得意的向芳心怡竖起了中指。
芳心怡并没有反驳或者怒骂,只是不再搭理严阔,转身离开了。
见芳心怡不理自己,其余人更是走远了,严阔也赶忙跟上,但临行前还是向骷髅手吐了口口水。
六人渐行渐远,医院又恢复了以往的安静,此时也已经没人注意到,散落在地上的骷髅手碎片逐渐扭动起来,最后居然钻入了稀松的泥土里。
“你说,拿板砖一拍就坏了,那这东西设计出来是干什么的?”严阔走到刘仙身旁,在表示完感谢后,两人居然聊了起来。
“不知道,你就当成是地狱的恶作剧吧。”刘仙儿话是这么说,但还是对昨晚骷髅手的袭击有些后怕。
骷髅手这玩意儿应该是负责牵制人类来让鬼怪袭击的,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大白天还出来呢。
“地狱的......恶作剧?”严阔听到这答复也是一愣,想不到刘仙儿这个人还是很有幽默感的。
但真的只是恶作剧吗?六人谁都不知道。
离开医院后刘仙儿等人顺着陆勇当初所说的路线走,在走了近五个小时之后,六人实在是走不动了,纷纷坐在地上歇息一会儿。
途中刘仙儿本想找辆车,但遇到的车辆几乎都是报废的,根本没办法开。
他们已经走到了狄域景兰区的边缘地带,这里要比刘仙儿所在的区域繁华的多,但在地狱中,原本越繁华的地段景象越恐怖。
远处已经可以看到成排的楼房,但楼房的窗户已经完全碎裂开来,有的楼面上还有大片鲜血凝固在上面。
此时天色已经有些暗淡,看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刘仙儿昨天没注意天是几点开始暗淡的,但现在看来在他们走进市区之后,天就要暗得差不多了。
“各位,我们要尽快找地方度过夜晚了,这是地狱,白天黑夜的时间和现实可能不太一样,更不是可能是各12小时。”刘仙儿对众人说道。
“可市区看这情况都很危险啊,我们住在哪里呢?那位化灰的大哥有告诉过你他曾经住在哪里吗?”楚玲口无遮拦的将陆勇称为化灰大哥,若是陆勇的妻子在这儿绝对会和楚玲拼命。
但刘仙儿没有,为了团队能相处融洽,他还是忍了下来。
“没说过,就算说过我们也不可能去他去过的地方住,另外你的言辞要注意一下,那是陆勇大哥,没有他我们都不知道去哪里,早在医院就死了。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呢,难道要告诉他们是他们害死了陆勇大哥吗?但若是没有这五个人的出现,陆勇大哥真的能活吗?”
刘仙儿先不去想这些,他现在连一个受刑点都没有完成呢。
“嘿,各位,我找到了一辆可以开的车了。”吴毅将其他人招呼过来,只见在他在远处的停车场外面找到了一辆能启动的轿车。
刘仙儿对轿车的品牌并不感冒,他所熟悉的就是奔驰、宝马、劳斯莱斯,但这三种车他一辆也买不起。
即使眼前的轿车品牌下面还带着一串英文字母,可刘仙儿还是看不出来,那一个个英文字母分开来是什么他知道,但拼起来就不知道了。
但很遗憾,轿车内只有五个座位,六个人坐好像就要挤一挤了。
但没人想和流浪汉挤一挤,钱蛋儿身上衣衫褴褛不说,身上隐约还有股臭味,像是长时间不洗澡了。
而流浪汉对他人的反感毫不在意,他摆弄着手里的拐杖,挠挠肚皮,还将泥弹向对他最反感的楚玲,楚玲厌恶的躲开了。
刘仙儿倒是不反感,自己身上的情况其实和流浪汉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自己衣服还算完整,只是一个星期没有洗头而已。
但没人反感刘仙儿,在他们看来,刘仙儿是在和厉鬼的斗争中侥幸存活下来的,身上脏点倒也有情可原。
实际上血鬼当时看都不想看刘仙儿一眼,直接奔陆勇大哥去了。
“要不,两名较小的女士坐在副驾驶,我和钱蛋儿还有严阔坐在后面。”刘仙儿的提案首次遭到了拒绝。
“我,我反对,副驾驶是最危险的位置,要不然让流浪汉坐在副驾驶吧。”
“可以,我无所谓。”吴毅是坐驾驶位,离流浪汉是最近的,但他对此并不在意。
“等一下,凭什么我做最危险的副驾驶!”流浪汉不乐意了,在地狱中他不觉得比其他人差在哪里,自然是寸步不让。
“你要是不想坐副驾驶的话也行,后备箱也挺适合你。”吴毅有些不耐烦了,他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流浪汉听完瞪了一眼吴毅,但看对方比自己壮实,他也就不好说什么,乖乖的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
于是流浪汉坐在副驾驶,其余四人在后面的座位挤了挤,楚玲更是坐在了芳心怡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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