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以上算是为各位看官补个缺,其实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丘局一边数落着名字一边进行封袋,我也赶紧过去帮忙。
捡着捡着,我突然发现脚下有一个青色玉鱼,有大拇指长,十分漂亮,让我爱不释手。我给自己做了很多很多思想工作,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趁人不备将其收入了囊中。
也正因为这条小鱼改变了我的整个人生,也正因为这条小鱼,让我拥有了生命中最重要,也是我最珍爱的天使。当然天命难违,如果命中注定如此,相信即便没有这条鱼,我的人生也终归会走上那条道。
大伙忙活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陪葬品,也就是道上说的明器,一件件的收拾妥当了。看着他们小心翼翼的那种珍惜程度,简直就像迎接每一个初生儿一样。
明器一词最先始于东汉末年,由于社会动荡,诸侯各自为王。为了扩充自己,几乎每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盗墓队伍,名子也是五花八门,没有统称。当然,除了这些官方的“正规军”,还有不少民间组织。
其中以曹操的摸金校尉,袁术的卸岭力士,张鲁的阴阳神兵,袁绍的穿山遁甲,以及民间组织的搬山道士、夜梗侠等最为出名。
不过,据现代考古学考证,搬山道士很可能是刘备的盗墓队,因为刘备乃汉室后人,不得明取,只好让人假扮为道士,以掩人耳目。当然这只是考证,还没有最终的定论。
直到收拾完这一棺国宝,大家才分出神来观察这具两千多年前的尸体,可惜保存的还没那两具僵尸好些。好多处已经露出了白色骨架,衣服也只剩了几块布料。吕晓茜拍了几张照片,萧统取了几块衣服的碎片,搞得像似一帮公安在办刑事案件。
不过,这具尸体腐烂的也确实差不多了,实在没什么好看的。突然,刘队冒了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可惜没办法把这具尸体搬出去!”
我不解道:“都烂的没人样了,还要他干嘛?”
吕晓茜正色道:“其实这具尸体对于考古学才是最有价值的,通过尸体我们或许可以鉴定出这人的身份。他能死在这儿,不是因为领兵打仗,就是在此任职,假若地方志没有相关记载的话,我们还可以帮他们续上,这就成了非常珍贵的史料。”
“哦,原来是这样。”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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