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曦暗思时候,一个穿着风骚,满脸笑容的妇人走上前,少妇虽然不是太漂亮,但也不是太丑,属于那种让吃瓜群众一看就有想法的女人,少妇在看到李曦的时候双眼变得贼亮,双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一看就知道在卡李曦的油,还把几张港币塞给李曦。
李曦当然不会收了,把港币塞回去,至于少妇在自己身上卡油的双手,他尴尬的想要挣脱时候,忽然感觉有杀气向着自己背后射来,让他心头一冷,转过头去,只见一个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的中年男子,穿着有血迹的格子衬衫,还有黑漆漆的油渍,头上基本上剃光了,脸上还有许多凹凸不平的地方,看起来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啃过。
说这中年人是人,不如说他好像是一头狗熊,而这人正是刚才少妇的老公,也是八仙饭店的老板王志恒。
此时,王志恒一手提着一个猪头,一手中拿着一把杀猪刀,双眼死死盯着他。
“咳嗽!恒哥,早啊!”李曦甩开妇人抓着自己手臂的手,机械般的转身招呼,心中则狂呼:“玛德,倒霉,在电影中,这家伙可是残暴无比,因为老婆跟人家眉来眼去,就把人给剁,而现在他老婆差点就扑在自己身上,他不会现在就把自己剁了,做成人肉叉烧包吧!”
想到有这个可能,李曦就算有着超级厉害的身手,他心头也冒冷汗啊!这可不是打不打得过的原因,而是想起被做成叉烧包,他心中就直打哆嗦,肚子更是在翻滚。
王志恒的老婆,也就是对李曦动手动脚的妇人,在看到王志恒那凶狠的眼神后,她就害怕的缩了回去,然后默默的走回店内招呼客人。
“老板,在给我来一笼叉烧包和一碗腊肉。”这时,店里面的一个客户高声喊道。
“阿光,你个死扑街,死哪里去了,在偷懒就给我滚蛋,没有听到客人要求吗?赶紧干活去。”王志恒冷冷收回目光,对着在店里偷懒耍滑的伙计喊道。
那个被称呼阿光的伙计懒撒的站起来,撇撇嘴吧,吊着一根牙签,然后也不理会王志恒,直接朝着店外面走去,牛逼哄哄的说道:“老板,我身体不舒服,现在去看医生。”
看着阿光离开的身影,王志恒怒不可赦,眼中暴戾眼神一闪而逝,然后对着收银台的老婆道:“还傻愣在哪里干什么,赶紧去招呼客人。”
李曦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离开的阿光,这厮居然一点也不把王志恒这头狗熊放在眼里,实在有点意思,不过,按照王志恒的脾气,恐怕这混蛋早晚会被做成叉烧包,要知道王志恒可不是什么好人。
“小子,半年没有来我店里坐坐,准备吃点什么?要是不吃就给我滚蛋,看到你这扑街就生气。”王志恒没有任何表情的对着李曦道。
李曦脸皮一抽,暗道:鬼才吃你店里的东西。
作为邻居,王志恒和李曦当然是认识,只是让王志恒奇怪的是,半年前李曦的性格忽然大变,居然跑去当警察,要知道以前李曦可是一个混蛋。
想到李曦是警察,王志恒心中警惕起来,毕竟他才干了那件伤天害理之事不久。
王志恒对李曦没有什么好的印象,主要还是以前李曦没事老来店里撩拨自己的老婆,几次两人差点打了起来。
李曦现在当上警察,这让王志恒心中非常忐忑,他早些时日可是把他以前的老板弄死了,还做成了叉烧包,这要是被李曦察觉到,恐怕就大事不妙,他现在是巴不得李曦赶紧滚蛋。
“哼!大狗熊,不要那么嚣张,等你有事犯在我手中,看我不好好收拾你。”李曦可不是什么怂人,要不是还不到时候,他现在就能把王志恒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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