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黎安明准备让黎荃直接去会馆卖给各商人,一来可以直接换购各种物资,二来这样做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三来主要是减少了曝光率,风险也相对减少了一些。
会馆,初始于明代初期,不过早期会馆并非全由商人组建,且与科举制度有很大关系。
明朝每逢“大比之年”,各地文武举子都会进省城或京城应试,而商人则是长年在省城和京城走动的。举子们盘缠有限,明朝旅店的住宿费又很高,“虽一榻之屋,赁金却不下数十钱”。赴考的举子们大多拿不出这笔开支,就是商人也感到吃力。
经济原因加上乡土观念,促使举子和商人都希望有一个凭借乡谊相互关照的住处,于是冠以各地名字的会馆便出现了,如广东会馆、陕西会馆等。
后来演变成了由商人建造,商业气息非常浓重,商人可以住在会馆,也可以把货物寄存在会馆,当然也可以在会馆进行交易。这些会馆除了给商人提供住所、寄存的服务,始终还是在接待士子,这一现象直到清末才结束。
至于说这样做会不会有人找麻烦什么的,这点真的完全不用担心,毕竟到了明朝晚期,已经形成了官就是商,商就是官的形式,官员已经成了商人的代言人。
这一情况应该是从明朝中期时开始出现的,逐渐演变到了允许商籍子弟科考的地步,更是加重了这样的情况。
黎安明记得,据史书的记载,商人的地位,在明朝中晚时期是非常高的。
谁敢和商人过不去,保不定拿天被参上一本,甚至可能让朝中大佬们直接出面整死你。所以遇到规模较大的队伍,这些关卡的使吏都不敢刁难,要是那些规模小上一些的,那就要‘秉公执法’了。
黎安明有时不禁感叹,这明朝的商人曰子真是好过,做买卖竟然不要交多少税。
明朝的商业税的确是低的可怜,以前还是三十税一,到现在的万历时已经变成六十税一了,这点钱能干什么?几乎等于不交税。至于到了后来的崇祯时期,商税基本已经没有了。
黎荃作为黎家的管家,以前基本上所有的商业活动都是他参与的,所以这次他表现出了丰富的经验,事事小心谨慎,上下打点了一番后,才准备在广东的各会馆中去兜售。
此时的广东算是大明的中外贸易中心之一,黎安明家的海贸生意就是做在这里的。黎荃对这里当然很熟悉,一来到这里,他就先是上下打点了一番,接着便派人去各会馆接触一些商人。当然,黎荃也知道他要派人接触的对象必须要是自家了解的人才行。不然一个不小心,连人带货都会被吞的一干二净。
而他则带着吴洋在自家的商馆里布置着,准备即将到来的唱买。
没错,黎安明准备的贩卖方式就是后世的拍卖。这玻璃制品在内陆可能鲜有人知,但在这沿海地区,特别是作为中外贸易中心的广东,恐怕没有那个商人会不知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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