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宵略一沉吟,便道:“并非本朝诗词少了韵味,实是更重经世致用的学问,本朝初立,曾反思前朝,有诗词误国之说,所以诗词不太受重视,仅仅作为消遣的手段。
再观隋齐两朝,平民百姓读书识字者极少,吟诗作对,是士大夫的专属,并作为晋身的敲门砖,穷尽于雅,一个字反复推敲,自然精雕细刻。
而本朝立国三百余年,重视文教,哪怕乡间老农,兴之所至,也能唱上几曲,致使诗词由雅渐俗,可这并非坏事。
如今市井间,昆曲戏剧流行,皆由诗词演化而来,雅俗共赏,孟子与齐宣王对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与前朝相比,实乃功德无量。”
这角度,倒是新鲜的很,但细思,又很有道理,惜春美眸亮闪闪道:“王公子好见识呢,王公子曾于乌衣巷口吟过: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现在细想起来,可不就是这个理儿么?”
王宵微微一笑:“一家愚见,不值一提!”
众女也连连点头,湘云与妙玉更是啧啧称赞。
王夫人和邢夫人,目中有讶色闪现。
王宵所说,其实就是一部浓缩的文明演化史,涉及到文化的内核,自然会让人有高深,精辟之感。
宝玉却是留意到,一向视别的男子如粪土的黛玉,也妙眸频频移向王宵,心里很不舒服,于是把晴雯唤来,小声说了几句,晴雯轻声一笑,转身而去。
不片刻,晴雯拿回来一只芒果!
宝玉笑道:“这是南边的稀罕货,粤海将军特意着人送来给老太太尝鲜的,老太太又给各房分了些,市面上有银子也买不到,王公子是贵客,快尝尝吧。”
“王公子,请!”
晴雯端着芒果过来,约有成人手掌大小。
探春似乎猜出了宝玉的意图,正要点醒王宵,黛玉已抢先一步,把她拉去身后。
王宵骤然眼神一缩,这小胖子不安好心啊,现代人吃芒果,多是把皮剥了,啃着吃,满嘴满手的黄乎乎,黏答答。
搁现代没什么,洗干净就可以了。
而古代洗手不便,要丫鬟端来水盆,在等待的期间,自己嘴边和手上一圈黄稀稀,被人围观,真是草泥玛的!
况且芒果在那个时代确实是稀罕货,如果自己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上去,果皮能把人涩死,怕是当场就要出丑!
草!
欺负老子没吃过芒果?
当年老子可是吃吐了的好不好?
小胖子闷坏啊!
凤姐憋着坏笑,与贾涟交换了个奸计得逞的眼色。
贾母、王夫人与邢夫人也以眼神警告诸女不许多事,她们倒不是故意想让王宵出丑,而是王宵太出风头了,该打压一下。
招婿招婿,虽未必是招上门女婿,却也该以主家为首,不杀杀王宵的气焰,将来把三春之一嫁过去,谁做主?
“姑娘如何称呼?”
王宵温润如玉的笑着问道。
“我……婢子叫晴雯!”
晴雯美眸中闪过一抹慌乱之色,结结巴巴道。
顿时,宝玉脸一沉!
晴雯是他房里的人,虽未亲热过,可哪能与别的男人调笑?他有种被当众撬了墙角的愤怒,更恨晴雯不争气,名字一问就出来了。
“香菱过来帮我一下!”
王宵招了招手。
“嗯!”
香菱早想到王宵身边了,立时快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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